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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五三、允宜賡續強化債務揭露與說明,以減輕外界疑慮並提升債務透明度,俾利財政管理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歲入及融資理財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列示,該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案數分別為1,721億元及1,998億元,合計3,719億元,預估至113年度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數為6兆8,286億元,約占前3年度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30.2%。經查: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107至111年度間均未舉借債務,特別預算100至111年度債務舉借決算數共計6,049億元,且尚有鉅額舉借預算未執行完竣

1.依國庫署官網公布近年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務舉借資料,107至112年度中央政府債務舉借預算數介於439億元至1,732億元間,113年度預算案數為1,721億元,且107至111年度因稅收決算數超過預算數,爰總預算均未舉借債務。另特別預算係以預算別為分類(詳表1),該署並公布自100年度起執行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等12項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數計2兆1,217億元,其中已辦理特別決算者計7項,債務舉借決算數計6,049億元,至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等5項特別預算仍在執行中,故尚未辦理決算。

2.截至112年7月底止,尚未執行決算之特別預算,其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計舉借債務6,365億元;另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等4項特別預算均尚未舉借債務。

3.上開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決算數分別以年度別及預算別公布,由於部分特別預算橫跨數個年度且未拆分各年度數據,恐使外界不易瞭解各年度總預算加計特別預算後之債務舉借預、決算情形;財政部針對近來外界對於總預算及特別預算編列、債務舉借等有所訾議,分別於112年8月4日至8月15日、9月4日等多次發布澄清新聞稿。是以,財政部等相關機關允宜適時強化債務揭露與說明,以減輕外界疑慮並提升債務透明度。

表1 100年度起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預算別

債務舉借預算數

債務舉借決算數

1.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100~102年度)

405

364

2.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103~104年度)

126

119

3.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105~106年度)

100

62

4.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107~108年度)

104

94

5.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106~107年度)

1,071

1,010

6.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108~109年度)

2,230

2,142

7.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110~111年度)

2,298

2,258

8.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112~113年度)

2,098

-

9.新式戰機採購(109~115年度)

2,322

-

10.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109~112年度)

(109~112年度)

8,093

-

11.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111~115年度)

2,370

-

12.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112~114年度)

0

-

合計

21,217

6,049

說  明:1.新式戰機採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及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尚未辦理決算。

2.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依其特別條例第5條及行政院函示,因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已足額全數支應該特別預算歲出,確定不舉借債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官網首頁/服務園地/資訊公開/業務統計/近年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決算概況(查詢日期:112年9月4日)。

(二)107至111年度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比率概呈下降,同期間公共債務增加主要來自特別預算

觀察107至111年間審計部審核報告及財政部公布等相關資料(詳表2),各該年度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分別為430億元、922億元、2,470億元、3,370億元及1,550億元,同期間中央政府實際均無舉債,扣除各該年度債務還本數後,債務淨增減數分別為-362億元、37億元、1,620億元、2,170億元及50億元。另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列示,112及113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務舉借合計數分別為3,858億元及3,719億元,扣除各該年度債務還本數後,預計債務淨增加數分別為2,748億元及2,569億元。至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比率自107年度之30.7%,下降至111年度之29.3%,惟112及113年度該比率預算(案)數分別略升為30.7%及30.2%。

表2 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債務舉借及還本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總預算債務舉借數(A)

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B)

債務還本數(C)

債務淨增減數

(A+B-C)

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

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比率

107

0

430

792

-362

53,736

30.7%

108

0

922

885

37

53,275

29.6%

109

0

2,470

850

1,620

55,362

30.1%

110

0

3,370

1,200

2,170

57,092

29.9%

111

0

1,550

1,500

50

59,220

29.3%

112

1,732

2,126

1,110

2,748

65,717

30.7%

113

1,721

1,998

1,150

2,569

68,286

30.2%

說  明:1.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及債務淨增減數107至111年度為實際數、112年度為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2.其餘各欄 107至111年度為決算數、112年度為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3.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因含債務舉借之保留數,爰當年度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減上年度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未等於債務淨增減數。

資料來源:審計部107至111年度審核報告、財政部國庫署及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簡明比較分析表。

綜上,鑑於近來外界對於中央政府總預算與特別預算編列、債務舉借等有所訾議,雖財政部已多次發布澄清新聞稿,惟外界之瞭解程度容有疑慮。是以,財政部等相關機關允宜賡續強化債務揭露與說明,以提升債務透明度。

(分機:8661 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