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13年度重要施政計畫,其中「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活化利用國有土地」,截至112年7月底止,都更宅標售收入合計達128億6,354萬元。另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1項規範意旨,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於舉辦都市更新事業時,原則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財政部並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等,作為更新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之準據。經查:
(一)截至112年7月底止,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計1,670件,預計更新後價值較前增加332.92億元,增幅68.9%
1.據國產署提供資料,截至112年7月底止,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計1,670件,面積達61.34公頃,預計都市更新後價值為791.86億元,較更新前之468.94億元增加322.92億元(增幅68.9%),尚具提高國有資產運用效益。
2.上開參與都市更新案件,已分回31個建案338戶建物,其中1戶已標租、290戶已標售、12戶已撥用提供予臺北市、新北市政府作社會住宅、3戶已由經濟部及外交部使用;餘32戶經洽住宅主管機關無作社會住宅需求,國產署表示視市場狀況,以標售、標租或其他方式辦理活化,以增進國有財產運用效率。為減少都更後房地之閒置情形,財政部103年12月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首次明訂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國有土地,應就更新後可分回之國有非公用房地,優先評估作為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使用。截至112年7月底止,預計調配15處、樓地板面積合計4萬4,434平方公尺,供18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詳表1)。
表1 國產署參與都更預計分回房舍調配中央機關進駐概況表
單位:平方公尺
項次
都市更新案名
調配
面積
調配
年月
進駐機關
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四小段261地號等67筆土地
7,656
101.0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
2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430-48地號等66筆土地
7,568
102.0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內湖稽徵所
106.02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3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一小段720地號等105筆土地
2,340
104.0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南港稽徵所
4
臺北市文山區萬慶段二小段6地號等41筆土地
2,959
104.11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臺灣高等法院
5
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30-2地號等36筆土地
2,253
105.10
內政部消防署
6
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四小段4地號等19筆土地
3,307
106.02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資訊中心)
7
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764地號等18筆土地
5,463
106.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1.02
行政院指示變更進駐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8
新北市中和區南勢段22地號等5筆土地
1,595
106.0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529-1地號等22筆土地
1,381
106.08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10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812地號等6筆土地
1,793
108.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11
新北市永和區永安段666地號等125筆土地
918
108.0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12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366-3地號等14筆土地
445
108.06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
13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41-4地號等55筆土地
2,145
108.06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
14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304地號等80筆土地
4,192
111.1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5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142地號等15筆土地
419
111.12
國家安全局
合計(15處)
44,434
18個中央機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二)截至112年7月底止,都更宅標售率已逾9成,惟部分建案標售多次始售磬
1.鑑於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更後總價值大幅提升,除撥用地方政府作社會住宅、公務使用或標租外,為增進國庫收入,餘均採公開標售。截至112年7月底止,國產署可供標售之都更宅計28案、322戶,其中已標售290戶,標售率90.1%。另觀察110至112年度都更宅標售情形(詳表2),標脫率概成下降趨勢;未標脫前所負擔水電費及管理費等,自95年至112年7月底止已支付3,626萬4千元。
表2 國產署都更宅標售概況表 單位:%
年度
標售次數
標售戶數
標脫戶數
標脫率
110
7
106
101
95.3
111
8
30
8
26.7
112
6
22
3
13.6
說 明:112年度為截至7月底數據。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2.從國產署提供資料觀察,截至112年7月底止,悅揚、漢皇丰川等21案已全數標售完竣,共計標售245戶,標脫金額達101億4,308萬元,其中千荷田、碧湖君鄰等6案標售達10次以上,若干建案由於多次標售未能售出,故調降底價因應,如忠泰鳳磬僅分回1戶,惟標售11次始標脫,底價從5,018萬7,940元,調降為4,613萬7,802元(降幅8.1%),加計翔譽雙子星(標售9次)、全陽園及昇陽文薈(均標售8次)、東西匯(標售7次)、萬喆及友座臻美(均標售6次)、聯勤三喜(標售5次)等7建案均標售5次以上始售罄,計13案標售達5次以上,占售罄21案之61.9%。
3.依據國有財產估價作業程序第29點第1項規範意旨,國有財產價格經評定後,除遇有市價急劇波動,或評定逾6個月等始依該作業程序重新查估價格。換言之,都更宅標售底價經評定後,原則於6個月內不再變更,國產署僅能以增加標售次數因應。惟此價格調整機制恐過於僵化,致未能及時回應市場價格,如碧湖君鄰於第9至11次標售時間僅間隔4個月,其設定底價均相同,均未能標脫,於第12次標售時調降底價即順利標脫剩餘2戶;聯勤三喜第1至3次標售亦未能標脫,第4次標售時調降底價雖未能標脫,相隔3個月餘於第5次標售時標脫;全陽園於第4至7次標售僅間隔5個月,其設定底價均相同,亦均未能標脫,於第8次標售時調降底價即順利標脫。
4.針對部分都更宅標售次數較多1節,詢據國產署說明,該署已推動下列措施,以加速標脫:
(1)積極列標:招標標的評定價格日期未逾6個月者,於有效期限內積極辦理列標,並於評定價格將屆有效期限前同步進行估價前置作業,使各招標批次價格與市場同步,增加潛在投標民眾投標意願。
(2)實地看屋:各公告標售批次均設有現場帶看屋服務。
(3)線上看屋:於國產署便民服務網-看屋專區,提供720度環景看屋服務。
(4)其他去化方式:針對多次未標脫標的適時評估改採其他處理方式,如標租,以多元釋出方式增加都市更新分回房地之利用彈性。
綜上,截至112年7月底止,國產署參與都市更新所分回可供標售之都更宅計28案、322戶,其中21案已全數標售完竣,共已標售290戶,標售率逾9成,惟未標脫前所負擔水電費及管理費等已支付3,626萬4千元。鑑於部分建案標售多次始售磬,國產署允宜密切關注影響房市狀況各項因素,適時調整都更宅標售機制,如底價調整更為靈活等,避免於房價下跌期間多次標售未能售出,並負擔水電管理等相關費用。
(分機:8661 鄧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