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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九、113年度預算員額已依組織法規定編列61名研究相關人員,惟新增兩項科技計畫之委辦費比重仍高,允宜提升自行研究量能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環境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國家環境研究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國家環境研究院113年度預算案「科技發展-01環境研究-科技發展」分支計畫新增編列「臺灣動物實驗替代科技計畫-建置化學物質替代測試及次世代評估體系」預算860萬元,執行期間113至116年度,總經費需求1.2億元;同分支計畫另新增編列「細懸浮微粒成分來源解析及危害指標評估計畫」預算700萬元,執行期間113至116年度,總經費需求0.48億元。經查:

(一)113年度預算員額已依組織法規定編列61名研究相關人員

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第5條規定:「本院主任、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職務,必要時得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聘任之;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報請環境部核定。」準此,為提升環境研究量能,該院置主任、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等研究相關職務,且113年度預算員額已依組織法規定編列61名研究相關人員(詳表1)。

表1 113年度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相關職務預算員額情形表 單位:人

職稱

官等

職等

編制員額

113年度預算員額

備註

主任

簡任

第11

5

5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

研究員

簡任

第10

10

10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二、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

副研究員

薦任

第8至第9

27

23

一、本職稱之官等職等暫列。二、必要時得比照助理教授之資格聘任。

助理研究員

薦任

第6至第7

29

23

必要時得比照講師之資格聘任。

合計

71

61

資料來源:國家環境研究院及其組織編制表。本中心整理。

(二)新增兩項科技計畫之委辦費預算比重仍高,允宜提升自行研究量能

由於國家環境研究院依規定設置研究相關職務,故可提升環境研究量能,惟檢視該院113年度新增兩項科技計畫「臺灣動物實驗替代科技計畫-建置化學物質替代測試及次世代評估體系」及「細懸浮微粒成分來源解析及危害指標評估計畫」之委辦費預算比重分別達81.4%及100%(詳表2),允宜提升自行研究量能。

表2 國家環境研究院113年度新增編列「科技發展」計畫預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技計畫名稱

用途別科目

113年度

預算案數

占比

一、臺灣動物實驗替代科技計畫-建置化學物質替代測試及次世代評估體系(113至116年度)

委辦費

7,000

81.40%

物品

400

4.65%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00

2.33%

設備及投資費

1,000

14.29%

合計

8,600

100.00%

二、細懸浮微粒成分來源解析及危害指標評估計畫(113至116年度)

委辦費

7,000

100.00%

合計

7,000

100.00%

資料來源:國家環境研究院113年度預算案。本中心整理。

綜上,為提升國家環境研究院研究量能,該院設置主任、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等研究相關職務,且113年度預算員額已依組織法規定編列61名研究相關人員,惟該院113年度新增兩項科技計畫之委辦費預算比重分別達81.4%及100%,委辦費占比仍高,允宜提升自行研究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