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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因應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自112年起施行,配套作業亦同步推行,惟相關政策宣導與說明仍待推廣,俾有效落實公務員健康權維護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人事總處113年度預算案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項下「人事行政綜合規劃」分支計畫編列299萬7千元,工作要項之一為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與增修訂人事法規,期精進公務人事法制。經查:

(一)因應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自112年起施行,配套作業亦同步推行

依據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規定,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總時數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若因業務需要延長辦公時數,連同前述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不得超過60小時;但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等狀況,延長時數上限則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分別定之。另輪班制公務員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而有關辦公日中連續休息時數下限、彈性調整辦公時數、延長辦公時數上限、更換班次時連續休息時間之調整及休息日數等相關事項,包括其適用對象、特殊情形及勤務條件最低保障,應於維護公務員健康權之原則下,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分別訂定,或授權所屬機關(構)依其業務特性定之。

又人事總處依據前揭法規第3項及第6項規定,訂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亦自112年1月1日起施行,並與各主管機關確認所屬輪班輪休人員之工時規範均依其業務特性規劃完備,確保勤休新制得順利如期實施。另於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人事作業系統」(WebITR),新增加班時數警示及統計儀表板,已提供「每人每月加班時數統計」、「每月加班時數區間統計」及「每月加班時數補償運用情形」等3項統計及報表產製等功能,並依服務法規定之加班時數建置檢核機制,協助各機關差勤管理者按月進行統計與機關勤休管理。

(二)允宜加強相關宣導與說明,並積極協助機關運用人事系統管理差勤,俾有效落實公務員健康權維護

參據該總處提供112年截至8月底止對於前開服勤新規之宣導說明會辦理情形(詳表1),總共6場計790人參與,宣導對象為各地區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惟相較全國公務人員36萬4,654人,允宜再加強擴大宣導與說明,期更多公務人員能充分瞭解服勤新制之規範。又詢據對於加班較為頻繁機關之宣導與管理措施,稱將定期就工時較高之特殊輪班輪休機關,會同其主管機關進行實地訪視,追蹤瞭解各機關人員於服勤新制實施後之工時情形。

又前述宣導說明會重點之一為請各機關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與必要性,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所屬同仁加班時數。詢據對於機關加班時數資訊透明化之可行性,稱考量各機關業務特性不一,勤休管理制度及工時調降規劃自有差異,且各機關工時規定及加班狀況均屬內部差勤管理事項,宜由各機關本於權責定期進行統計及評估各項差勤資訊公開內容。且該總處業函請11類特殊輪班輪休人員之主管機關,於各該機關全球資訊網建置勤休新制專區,提供所屬特殊輪班輪休人員之工時規定、諮詢窗口等相關資訊,亦可作為後續資訊公開之平台。

鑒於服勤新制係為保障公務人員健康權而推行之工作時數規範,並授權特殊輪班輪休機關另行規範,惟該等人員尤應列為優先宣導及說明新制之工時規範與輪班輪休限制之對象,協助渠等充分瞭解工作權益之保障;且對於服勤新制施行後,機關加班時數如仍有顯著攀升情事,該總處亦允宜逐步深入瞭解,協助該等機關評估檢討並進行改善。

表1 112年1-8月人事總處辦理公務員服勤新規之宣導說明會情形表

辦理時間

地區

宣導對象

參與人數

112年3月14日

北部地區

位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156人

112年3月21日

澎湖地區

位於澎湖縣地區之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39人

112年3月30日

南部地區

位於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區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200人

112年4月11日

臺東地區

位於臺東縣地區之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110人

112年4月12日

花蓮地區

位於花蓮縣地區之中央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85人

112年4月20日

中部地區

位於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等地區之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各級機關之公務人員

200人

合計

790人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

綜上,因應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自112年起施行,配套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亦同步推行。雖人事總處112年截至8月底止陸續辦理6場宣導說明會,惟服勤新制對全國公務人員差勤管理具重要影響,尤其是特殊輪班輪休人員,該總處允宜加強擴大對該等人員之宣導與說明。另可協助各機關積極運用人事系統管理差勤,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加班時數,俾落實公務員健康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