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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近年部分運輸事故案件之調查報告超逾預計發布時間,允宜賡續檢討改善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運安會113年度預算案主要業務計畫包括:「運輸事故調查」1,335萬2千元、「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326萬2千元,以及「精進運輸事故調查能量」3,600萬元等,其中重大運輸事故調查並提出調查報告係該會重要職掌。經查:

(一)運安會依各類運輸事故分別訂定預計報告發布時間

運安會為有效運用人力及設備資源,並縮減調查報告發布時程,將各類運輸事故予以分級,並依各類報告(包括初步報告、事實資料報告、調查報告草案及正式調查報告等)、運輸類型及各級別訂定不同之預計發布時間,其中正式調查報告之預計發布時間詳如表1。

表1 各類運輸事故正式調查報告之預計發布時間

運輸類型

調查分級

預計發布時間

1.航空事故

6級

第1級24個月以內、第2至5級12個月以內、第6級8個月以內

2.水路事故

3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第3級6個月以內

3.鐵道事故

2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

4.公路事故

2級

第1級18個月以內、第2級12個月以內

說 明:預計發布時間得依事故案件之嚴重性及複雜性辦理展期。

資料來源:運安會112年8月提供資料。

(二)111年1月1日截至112年8月21日止,4件調查運輸事故案件超逾規範所定之預計發布時間,其中以水路案件占多數

依據運安會提供資料顯示(詳表2),111年1月1日截至112年8月21日止,航空、水路、鐵道及公路事故之調查案件數共計145件,調查中案件33件,其中4件逾前揭規範所訂預計發布時間,占調查中案件之12.12%;詢據該會說明,主要係因水路運輸事故案件數多,部分人員退休或離職,致人力吃緊;以及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案載具僅配置傳統儀表、墜落地偏僻且燒毀,致資料收集困難。考量運輸事故調查之複雜度雖有不同,運安會既已訂有分級及展期制度,為提升事故調查之效率,仍宜持續針對超逾預計發布時間之情形研謀改善措施。

表2 運安會111年起調查案件辦理情形 單位:件

類型

調查案件數

已結案

調查中

調查中

未逾期

調查中

已逾期

逾期之原因

航空

5

1

4

3

1

AL2816超輕型載具飛航事故案載具僅配置傳統儀表且載具墜落於偏僻地區並燒毀,資料收集困難。

水路

125

104

21

18

3

1.案件數多,部分人員退休或離職,致人力吃緊。

2.其中一案逾期主要係因無法聯繫船東,致事實資料蒐集困難。

鐵道

8

3

5

5

0

 

公路

7

4

3

3

0

 

合計

145

112

33

29

4

說 明:本表統計時間係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8月21日止。

資料來源:運安會112年8月提供資料。

綜上,為減少各類型運輸事故由主管機關或營運機構自行調查之獨立性疑義,我國於108年8月1日擴充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設置獨立於主管機關與監理機關外之運安會;而自111年起至112年8月21日止,運安會調查中案件數33件,超逾規範所定之預計發布時間之件數及比率分別為4件及12.12%,允宜賡續研謀改善,俾提升事故調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