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與地方政府共同負擔辦理機捷延伸線計畫,惟其短撥經費恐影響工程付款時程,允宜研謀善策並督促確實依計畫撥付款項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臺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鐵道局113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編列「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機捷延伸線計畫)10億8,060萬元,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等6,169萬6千元、土建及機電工程等10億1,690萬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200萬元。經查:

(一)本項計畫經費分由中央及桃園市政府負擔

機捷延伸線計畫111年9月26日經行政院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總經費173.02億元,其中由中央政府負擔經費102.345億元,餘由桃園市政府負擔(含既成道路費用8.33億元及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2.93億元),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再行增加土地取得費用20.95億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億元,總計需編列145.203億元,截至113年度預算案共已累計編列91.386億元。

(二)截至112年7月仍有3.07億元尚未撥付,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確實依計畫撥付配合款

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11年底止,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短撥2.30億元,且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全數用罄,致計畫執行經費不足,恐將影響工程付款時程及計畫進度,亦衍生後續工程停工或廠商求償等風險,經函請交通部檢討研謀善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依計畫撥付款項,俾利計畫順遂執行。經洽鐵道局提供該計畫截至112年7月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桃園市政府已撥付鐵道局機捷延伸線計畫之自償性經費3.58億元及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4.28億元,共撥付7.86億元,惟截至112年度累計應撥付數10.92億元,仍有3.07億元尚未撥付(詳表1),允宜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

表1 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6及

以前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合計

自償性經費

應撥數

-

-

1.44

0.83

0.86

1.75

1.76

6.65

實撥數

-

-

-

0.45

0.13

2.00

1.00

3.58

差異數

-

-

-1.44

-0.38

-0.73

0.25

-0.76

-3.07

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

應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

4.28

實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

4.28

差異數

-

-

-

-

-

-

-

-

合計

應撥數

1.10

0.70

2.42

1.33

0.86

2.75

1.76

10.92

實撥數

1.10

0.70

0.98

0.95

0.13

3.00

1.00

7.86

差異數

0.00

0.00

-1.44

-0.38

-0.73

0.25

-0.76

-3.07

說 明:1.112年度實撥數係截至112年7月底之撥付情形;差異數=實撥數-應撥數。

2.本表合計數與細數之和或略有出入,係4捨5入之故。

資料來源:鐵道局;本中心整理。

綜上,機捷延伸線計畫迄112年7月底地方政府尚未撥付部分應撥配合款,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確實撥付,以利計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