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增列「其他長期投資」1億3,370萬1千元,係為新增辦理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計畫,包括規劃設計費用1億1,805萬元、行政作業費1,316萬1千元、差旅費24萬9千元及利息費用224萬1千元。經查:
(一)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計畫內容
為整合高鐵車站及周邊屏東科學園區、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和屏東運動園區等既有開發計畫,有效引導高鐵及周邊地區整體發展,形塑完善都市發展環境,鐵道局爰擬定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計畫。該計畫於112年3月25日經行政院核定,期程為113至122年度,開發總成本107億1,728萬元,113年度所需費用1億3,370萬1千元,由鐵道基金短期借款支應。該計畫預計徵收範圍包含:屏東高鐵維修機廠及其周邊、屏東車站專用區及其周邊,以及省道臺1線南側高鐵科技經貿專用區等區域,並將配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計畫完成後,將以處分開發後賸餘可建築土地所得收入支應開發成本。
(二)允宜與相關機關密切協調溝通,俾順利進行開發計畫
該計畫預計於自113年度報請內政部審議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地籍資料建檔及地上物查估及協議價購等作業,114年度辦理區段徵收公聽會、徵收公告並發放補償費,115年度進行地上物點交及拆遷作業,115至118年度辦理公共工程施工、土地分配及點交作業,預計119至122年度辦理土地處分、財務結算及成果報告,歷時頗久,允宜對於營建物價指數變動因素預為估算;又鑑於該計畫區段徵收範圍涉及之機關,包括:屏東縣政府、交通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國防部、經濟部、教育部及內政部等,且該計畫特定區範圍內,包含:高鐵屏東車站、屏東科學園區、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屏東縣運動休閒園區、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等建設計畫,允宜切實掌握辦理時程並整合相關工程施工界面,俾利計畫之順利推動;另據行政院於112年3月25日函復內容提及,該計畫之實際開發狀況、貸款利率、抵價地比例、土地所有權人申領抵價地比例等尚不確定,允宜加強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協調,以縮短計畫審議時程並加速開發作業。
綜上,為整合高鐵車站及周邊科學園區等開發計畫,鐵道基金113年度新增編列高速鐵路屏東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計畫,基於該計畫區段徵收範圍所涉之機關及建設計畫頗多,允宜妥為協調並掌控辦理時程,加強與土地所有權人溝通,以縮短計畫審議時程加速開發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