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基金113年度辦理高鐵永續經營投資計畫,本計畫113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編列29億2,126萬2千元,包括土地租金收入1億6,602萬3千元、權利金收入4,425萬元、投資業務收入27億515萬4千元及雜項業務收入583萬5千元。經查:
(一)高鐵公司於104年10月底已將高鐵車站特定區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返還交通部
依行政院104年7月核定之高鐵投資計畫,由鐵道(原高鐵)基金參與高鐵公司之增資,自償收入主要為高鐵公司每年分配股利,及該公司返還高鐵車站特定區(桃園、新竹、臺中、嘉義及臺南)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之未來開發所得效益。據交通部說明,高鐵公司已於104年10月底將前開事業發展用地之地上權悉數返還該部,該部並於105年11月14日核定「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五站發展用地及新竹專二招商計畫」,規劃以設定地上權及出租等方式執行開發作業。
(二)截至112年8月底止,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尚有8.62%未完成開發利用
依據鐵道局提供資料顯示(詳表1),高鐵公司返還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面積48.05公頃,截至112年8月底止,已開發(含出租)土地面積43.91公頃(占91.38%),尚待開發土地面積4.14公頃(占8.62%)。其中桃園站、新竹站、臺中站及臺南站事業發展用地已完成開發經營案簽約或已開幕營運;嘉義站於111年7月20日辦理招商公告,惟無申請人投標,鐵道局表示係因公告期間總體社會經濟情勢變化大,潛在投資人投資策略趨向保守,又中央銀行自111年連續升息,影響投資資金成本與投資報酬率,另周邊與本案規模相當之土地類型多元,外部競爭強烈等因素致無人申請而流標。該局檢討後表示將儘量創造投資誘因,並開發潛在投資人投資意願,爰維持原招商條件,並調整權利金計收方式,預計112年10月辦理第2次招商作業。
表1 截至112年8月底止高鐵公司返還五站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含出租)情形表 單位:公頃
站別
高鐵公司返還事業發展用地面積
已開發(含出租)
面積
尚待開發土地
面積
比率
桃園
10.72
10.72
0
0.00%
新竹
6.77
6.77
0
0.00%
臺中
17.27
17.27
0
0.00%
嘉義
5.42
1.28
4.14
76.38%
臺南
7.87
7.87
0
0.00%
合計
48.05
43.91
4.14
8.62%
資料來源:鐵道局。
綜上,交通部自104年10月底由高鐵公司收回高鐵車站特定區五站事業發展用地至112年8月底已近8年,已完成開發經營案簽約或已開幕營運者計43.91公頃,惟尚有4.14公頃(占比8.62%)之土地待開發。鑑於高鐵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位居車站核心區,肩負帶動周邊經濟發展之任務,且其開發收益係高鐵投資計畫中,除高鐵公司配發股息紅利外之重要自償性收入來源,允待賡續積極辦理,以收土地開發推動經濟之效,並增裕基金財務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