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近年來多方爭取司法機關重大興建計畫用地,以改善審判作業環境。其中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經3次修正後總經費上修至191億5,223萬6千元,分14年辦理,105年度至112年度已編列10億4,180萬1千元,113年度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下簡稱臺北地院)續編第9年經費3億元;惟計畫執行期間數度變更籌設主要內容,遲延計畫目標之達成,說明如下:
(一)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因多次修正進駐單位,致執行進度較原計畫期程落後
1.華山司法園區之規劃設置:鑑於司法院及所屬所需法庭數量、空間及相關設施漸趨不敷,司法院爰自105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下稱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該計畫原規劃總經費91億2,469萬6千元,預計112年12月完工,建物為地上14層,地下4層,完工後擬提供司法院、三終審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懲戒法院)暨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及刑事庭進駐使用。
2.3次修正計畫:嗣司法院於105年5月間取得(部分價購)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用地,同年8月間核定計畫後,自107年起從司法院改由臺灣高等法院主辦,其調整後之第1次修正計畫經司法院107年1月8日備查在案;嗣後司法院以進駐單位須再重新檢討等為由,於107年10月31日召開會議決議,將該遷建計畫再改由臺北地院主辦,並請該地院重新檢討規劃,其修正後之第2次修正計畫經司法院108年7月23日准予備查;另臺北地院依代辦機關(營建署)之建議並考量營建市場物價上漲等因素辦理第3次修正計畫,並奉司法院秘書長112年5月25日秘台處二字第1110034140號函核定變更計畫;本案因多次修正進駐單位(詳表1),致執行進度較原計畫期程大幅落後。
(二)園區籌設規劃主要內容變更頻仍,完工期程多次展延並增加總經費
審計部107年查核時發現,本案因司法院於105年度研提計畫之前置作業階段,未確實規劃進駐(需用)單位及空間,致原計畫核定僅1年餘,旋於106年10月間調整進駐單位,並由臺灣高等法院提報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修正為91億1,548萬4千元,計畫期程由112年底展延至114年底。
又第1次修正計畫核定僅1年餘,再於108年6月間調整進駐單位,並由臺北地院提報第2次修正計畫,總經費修正為120億4,948萬9千元,計畫完工期程由114年底再展延至116年5月止;此外,第2次修正計畫核定後,再以物價上漲為由,經臺北地院再提報第3次修正計畫(112年5月25日核定),總經費修正為191億5,223萬6千元,計畫完工期程由116年5月再展延至118年度。該遷建計畫因數度重新規劃,致完工期程較原規劃期程延後6年餘,影響計畫目標之達成。
(三)計畫執行以來,部分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未臻理想,不利計畫目標之達成
本案新興房屋建築計畫整體預算承繼司法院105年度、106年度及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108年度編列預算額度,目前續由臺北地院編列109年度以後所需經費;惟查107年度、109年度、110年度及111年度可支用預算數分別為7,985萬2千元、8,694萬9千元、7,311萬6千元及4億604萬9千元,執行結果,實現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分別僅為35萬元、4,115萬4千元、7萬6千元及3,030萬6千元,執行率各為0.44%、47.33%、0.10%及7.46%,核屬偏低。
(四)計畫延宕期間因物價上漲,致總經費大幅增加
本案自司法院105年8月間核定計畫,原預計以7年5個月執行,惟因前述諸多延誤,整體執行進度大幅落後;復因計畫延宕期間物價上漲,造成建造成本大幅增加,總經費由原規劃91億2,469萬6千元增加至191億5,223萬6千元,增加100億2,754萬元,增幅高達109.89%,除影響園區預期完工啓用時程外,並增加園區開發之困難度及政府財務負擔。
綜上,華山司法園區計畫完成後預計將可大幅提升各機關辦公環境、空間機能及辦公設備,惟本案自提出後,計畫即數度變更,延宕執行進度;復因計畫延宕期間物價上漲,造成建造成本大幅增加,司法院允宜督促所屬整併相關機關需求妥慎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以避免影響計畫之推行,並按規劃如期進駐。
表1 司法機關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修正變動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日期
依據計畫
主辦機關
進駐單位
預算金額
建物樓層
105.08.02
司法院、三終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與刑事庭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105.7.29版)
司法院
1.司法院
2.最高法院
3.最高行政法院
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5.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與刑事庭
9,124,696
地上14樓
地下4樓
107.01.08
司法院、三終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與刑事庭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106.10.20版)
臺灣高等法院
1.司法院雲端資訊中心
2.最高法院
3.最高行政法院
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5.臺灣高等法院
9,115,484
地上15樓
地下4樓
108.07.23
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臺灣高等法院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7.5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臺北地方法院
2.臺灣高等法院
12,049,489
地上17樓
地下5樓(得於總樓層數共25層內調整)
112.05.25
司法院所屬機關遷建華山司法園區新興房屋建築計畫-第1次變更計畫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臺北地方法院2.臺灣高等法院
19,152,236
地上19層地下5層
資料來源:整理自司法院提供資料。
表2 司法機關105年度至113年度華山司法園區遷建計畫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本年度
預算數
合計(1)
金額(2)
%(2)
/(1)
本年度
保留數
停 止
支用數
105
-
230,540
230,540
198,522
86.11%
30,193
1,825
106
30,193
239,400
269,593
193,252
71.68%
44,398
31,943
107
44,398
35,454
79,852
350
0.44%
57,879
21,623
108
57,879
0
57,879
57,811
99.88%
68
0
109
68
86,881
86,949
41,154
47.33%
45,795
0
110
45,795
27,321
73,116
76
0.10%
73,040
0
111
73,040
333,009
406,049
30,306
7.46%
375,743
-
112
375,743
150,000
525,743
114,858
21.85%
-
-
113
-
300,000
300,000
-
-
-
-
說 明:112年度之執行數為截至7月底實際數。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數)。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本表停止支用數除105年度、106年度之182萬元5千元、176萬2千元為購地結餘繳庫數外,其餘為免予保留數。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