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113年度預算案「保險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3億7,018萬9千元,補助職業工會及漁會等單位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勞職保)業務所需費用。經查:
(一)配合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納保範圍增加,補助職業工會、漁會行政事務費逐年攀升
勞保局為辦理補助職業工會、漁會行政事務費作業,訂有「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原名為職業工會漁會辦理勞工保險業務補助作業要點),規範補助行政事務費之條件、標準、申請程序…等,並據以執行。補助費率自108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人每月12.5元;嗣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將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14元,另僅參加勞職保者過去不列入計算,本次按當月已繳納勞職保費之人數,每人每月補助3元,並同步將保險費彙繳率補助條件由93%調整為95%(網路申報者由90%調整為93%)。由於行政事務費補助金額及補助範圍增加,致補助經費增加(詳表1),依據勞保局說明,109年度至110年度經費不足數,不足金額係採經費流用及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111年度不足數,申請第二預備金支應,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逐年攀升。
表1 109-113年度勞保局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預算執行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109
110
111
112
113
預算數
321,000
324,000
338,150
405,614
370,189
決算數
331,135
326,768
338,150
224,674
-
說 明:112年度決算數為統計至7月底止實支數。
資料來源:勞保局。
(二)111年度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檢查違法情形增加,允宜加強查核並積極輔導,俾利業務順利推展
勞保局不定期訪查職業工會、漁會之保險費收繳及補助款運用情形,並配合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年度工會評鑑作業,派員偕同查核職業工會、漁會補助款辦理情形,並視情形辦理專案抽查,107至112年度查核情形詳表2,勞保局107及108年度加強查核職業工會、漁會原始憑證保存情形,部分工會因未諳規定已提前銷毀,致違規家數較多;110年度受COVID-19疫情影響,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年度工會評鑑訪查及勞保局查核案件數較往年減少,111年度抽查比率亦僅1.47%,違法件數及違法家數分別為25件及14家(占檢查家數23.33%),為109年度以來最多,允宜加強查核,俾利職業工會、漁會協助保險費收繳及補助款運用情形效率能更提升。
表2 勞保局補助職業工、漁會行政事務費檢查明細表 單位:家;%
年度
檢查家數
抽查比率
違法件數
違法家數
107年
421
10.67
60
55
108年
239
6.03
41
41
109年
129
3.23
2
2
110年
54
1.34
1
1
111年
60
1.47
25
14
112年
156
3.81
3
3
113年
250
-
-
-
說 明:1.107-112(1-7月)年度為實際數,113年度為目標值。
資料來源:勞保局提供。
綜上,勞保局補助職業工會及漁會辦理勞工保險等相關業務之行政事務費逐年提高,經抽檢相關作業程序發現,111年度違法件數與家數均為109年度以來最高,允宜加強查核並積極輔導,俾利業務順利推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