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缺工問題遲未獲有效解決,政府對於跨國勞動力運用重視大幅提升,發展署113年度預算案歲出編列16億9,814萬8千元。經查:
(一)勞動部針對國人較不願意從事之基層體力行業,採補充性及限業原則開放引進移工,且移工在我國就業市場重要性逐漸增加
1.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勞動部針對國人較不願意從事但可促進相關就業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採補充性及限業原則開放引進移工,且針對各開放行業訂有聘僱外國人之人數上限或比例,以落實上開原則。
2.少子女化、高齡化社會及產業缺工問題,使我國對於跨國勞動力之需求逐漸提高,截至112年7月底止,我國移工人數共計74萬餘人,包括產業移工51萬餘人及社福移工22萬餘人,係102年度以來最高。顯見跨國勞動力在我國就業市場重要性逐漸增加。
(二)目前我國移工總人數並未設有總量控管機制,與就業服務法所揭示總量管制意旨之相符情形,容有疑義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3項規定:「每年得引進總人數,依外籍勞工聘僱警戒指標(以下簡稱警戒指標),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勞工、雇主、學者代表協商之。」迄112年9月底止,勞動部尚未依就業服務法訂定每年得引進總人數。
2.詢據勞動部說明,警戒指標項目係依目的性、關聯性、資料可及性、產業移工與社福移工分流等原則,參酌學者專家意見後擬定,並於105年10月27日提送政策小組第25次會議討論,確認警戒指標試辦1年及指標項目內容;並於政策小組會議中,報告有關各年度警戒指標數據及指標項目檢討調整情形,以增加警戒指標妥適性。
3.110年警戒指標數據已於112年3月6日政策小組第35次會議報告,產業類及社福類19項指標中,計「工業受僱員工總薪資增加率」等11項指標數據呈現成長變好趨勢,其餘8項則反之(詳表1)。
4.按就業服務法優先聘僱本國勞工之立法精神,倘若移工影響我國勞工就業權益,並造成同業間不公平競爭等情形應予禁止,惟目前勞動部以警戒指標反映變動趨勢,以行業等級核配移工比例之作法,惟與就業服務法所揭示總量管制意旨之相符情形,容有疑義。由於國內部分產業缺工嚴重,產業界呼籲政府開放移工項目或數量頻仍,允宜審慎通盤檢討國內基層勞動力缺口及加強國人就業之因應措施,並研訂每年得引進移工總人數,俾使跨國勞動力在我國勞動市場達到最佳配置。
綜上,為緩解國內缺工情形,近年逐步放寬移工相關規定,且工商業界呼籲政府開放移工頻仍,允宜審慎通盤檢討國內基層勞動力缺口及促進國人就業機制成效,研訂每年得引進總人數,俾使跨國勞動力在我國勞動市場達到最佳配置,提升我國勞動力。
表1 109-110年度我國產業外籍勞工警戒指標
A.總體面向
構面
項目
指標
屬性
109年數據
110年數據
差異
(百分點)
產業外籍勞工警戒指標
就業機會
失業率
負向
3.85%
3.95%
0.10
勞動條件
工業受僱員工總薪資增加率
正向
1.91%
7.32%
5.41
工業受僱就業者平均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增加率
正向
0.65%
1.28%
0.63
工業廠商僱用空缺員工按月計薪者每人每月平均最低薪資增加率
正向
2.43%
2.13%
-0.30
國民經濟發展
工業部門受僱者勞動生產力指數增加率
正向
8.07%
11.92%
3.85
社會安定
整體移工行蹤不明發生率
負向
2.73%
2.96%
0.23
B.開放行業面向
構面
項目
指標
屬性
109年數據
110年數據
差異
(百分點)
產業外籍勞工警戒指標
就業機會
製造業、營造業及農林漁牧業離職失業比率
負向
2.73%
2.65%
-0.08
勞動條件
製造業及營造業所僱本國勞工參加勞保投保薪資增加率
正向
1.35%
0.92%
-0.43
製造業、營造業受僱員工總薪資增加率
正向
0.07%
9.56%
9.49
製造業、營造業及農林漁牧業受僱就業者平均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增加率
正向
1.28%
1.20%
-0.08
製造業、營造業廠商僱用空缺員工按月計薪者每人每月平均最低薪資增加率
正向
5.11%
0.75%
-4.36
國民經濟發展
製造業受僱者勞動生產力指數增加率
正向
8.56%
12.70%
4.14
社會安定
製造業、營造業聘僱移工之行蹤不明發生率
負向
2.43%
2.90%
0.47
C.社福外籍勞工警戒指標:
項目
指標
屬性
109年數據
110年數據
差異
(百分點)
社福外籍勞工警戒指標
長照服務涵蓋率
正向
54.69%
56.6%
1.91
長期照護及安養機構床數增加率
正向
-1.40%
-0.39%
1.01
醫療保健服務業受僱員工總薪資增加率
正向
0.27%
0.50%
0.23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受僱就業者平均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
增加率
正向
11.88%
1.37%
-10.51
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空缺員工按月計薪者每人每月平均最低薪資
增加率
正向
-4.77%
10.46%
15.23
外籍機構看護工及家庭看護工之行蹤不明發生率
負向
3.08%
2.88%
-0.20
說 明:111年度指標數據非成長項目以粗體表示。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