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允宜就雇主對於移工管理及運用困擾事項提供適時協助,俾利移工穩定就業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優化跨國勞動力聘僱管理制度,妥善運用跨國勞動力,為勞動部113年度重要施政目標之一。經查:

(一)我國對於移工需求逐年概增,截至112年7月底止,我國移工總人數已達73萬餘人

1.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目前開放移工來臺從事之工作項目為海洋漁撈、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家庭看護、製造、外展製造、營造、屠宰、外展農務、農、林、牧或養殖漁業等工作。

2.政府開放引進移工來臺從事體力工作之基本原則,係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並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雇主聘僱移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

3.截至112年7月底止,我國移工總人數共計74萬2,394人(詳表1),其中產業移工約有51萬人,社福移工約22萬人。

表1 產業及社福移工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項目/時間

總計

產業移工合計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營建工程業

社福移工合計

看護工

家庭幫傭

102年底

489,134

278,919

9,788

265,741

3,390

210,215

208,081

2,134

103年底

551,596

331,585

10,316

316,409

4,860

220,011

217,858

2,153

104年底

587,940

363,584

9,898

346,914

6,772

224,356

222,328

2,028

105年底

624,768

387,477

10,872

370,222

6,383

237,291

235,370

1,921

106年底

676,142

425,985

12,300

408,571

5,114

250,157

248,209

1,948

107年底

706,850

448,753

12,635

432,014

4,104

258,097

256,173

1,924

108年底

718,058

456,601

12,491

439,694

4,416

261,457

259,660

1,797

109年底

709,123

457,267

11,691

439,375

6,201

251,856

250,188

1,668

110年底

669,992

443,104

10,471

425,877

6,756

226,888

225,423

1,465

111年底

728,081

506,223

13,805

476,737

15,681

221,858

220,337

1,521

112年度

742,394

513,777

15,525

477,546

20,706

228,617

226,926

1,691

說  明:各年度以年底為統計基準,112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12年8月21日)。

(二)雇主聘僱移工在管理及運用時有困擾,允宜提供適時協助,俾利移工穩定就業

1.依據111年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報告顯示,111年6月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移工時有困擾者占34.7%,其中困擾原因以「語言不通」占71%最多,其次為「工作態度或紀律不佳」占36%,「溝通困難(如配合度不高等)」占34.7%居第3。按行業別觀察,製造業雇主有困擾者占34.7%,營建工程業則為47.6%,兩者困擾原因皆以「語言不通」居首,分占71.1%及60%,另製造業雇主以「工作態度或紀律不佳」及「溝通困難(如配合度不高等)」,營建工程業以「發生行蹤不明失聯情形」居次。

2.同期家庭面雇主之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時有困擾者占20.8%,困擾原因以「語言不通」占42.8%居首,其次依序分別為「愛滑手機、聊天」、「要求調整薪資」、「溝通困難(如配合度不高等)」。

3.由於我國缺工情形嚴重,對於勞工仰賴度高,雇傭糾紛時有所聞,且近年我國移工失聯情形增加,其犯罪行為恐為社會隱憂,勞動部允宜提供適時協助,以維雇傭關係和諧,俾利移工能穩定就業。

綜上,截至112年7月底止,我國移工人數逾73萬人,由於我國缺工情形嚴重,對於移工需求性高,允宜依據雇主對於移工管理及運用上之困擾,提供必要協助,以維雇傭關係和諧,俾利移工穩定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