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服務事業空軍營運中心聘雇人力用人費用已多年超逾預算,且其經管單位僅餘清泉崗高爾夫球場,爰該中心人力配置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
依該基金服務事業113年度「用人費用彙計表」所載,該年度將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聘雇人力148人,並編列預算7,800萬6千元,其中有3人(用人費用預算212萬8千元)係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規劃進用人力。揆該中心106至112年度實際進用之聘雇人力均為3名,然各年度以「服務費用」支應之用人費用除109年度外,餘各年度決算數均有逾預算數之狀況,且111年度超支比率已達65.97%;鑑於該營運中心原經管之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已於106年底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基地活化事宜,在經管業務量已有所縮減下,聘雇人力配置人數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經查:
(一)聘僱人員係依業務需求進用,如業務量有所縮減,當宜通盤檢討人力配置
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作業基金「業務收支及賸餘」第三—(三)、8規定:「一般服務費:包括棧儲、包裝、代理(辦)、加工、外包、節目演出費用、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及體育活動費等,…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12年度預算數為原則…。」11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八)點規定:「各機關聘僱人員,應確實基於專業性、技術性、事務性或簡易性業務需求進用;另應核實檢討已進用之聘僱人員所辦理業務是否屬聘僱計畫所定業務。如聘僱計畫所定業務已結束,應即檢討減列。」參照該項規定之意旨,機關業務量如有縮減,其聘雇人力亦宜適度通盤檢討。
(二)服務事業各作業單位之實際營運,係由各軍種成立營運中心負責經管
為有效運用國軍服務設施,以企業化管理經營方式提供官兵、眷屬等特定對象住宿、餐飲及高爾夫球等服務,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目前設有海軍四海一家、左營高爾夫球場、清泉崗高爾夫球場及鵝鑾鼻活動中心等4個作業單位,並分別由海、空軍司令部及全民防務動員署成立營運中心,負責所屬單位之經營管理。依該事業提供資料,空軍及後備營運中心除配置有軍職兼職人力3名及1名外,海軍及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另分別進用10名及3名聘雇人員(詳表1)。
表1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之業務單位及業務種類
單位:人
業務執行單位
主要營運項目
經營管理機關
營運中心監管人力
軍職兼任
聘雇人力
海軍四海一家
餐飲及住宿服務
海軍司令部
0
10
左營高爾夫球場
擊球運動服務
海軍司令部
清泉崗高爾夫球場
擊球及餐飲服務
空軍司令部
3
3
鵝鑾鼻活動中心
尚未開始營運
全民防衛動員署
1
0
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本報告整理。
(三)近年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聘雇人力費用多有逾預算情事,且在經管業務已有縮減下,聘雇人力配置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
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106年度至112年度實際進用之聘雇人力均為3名,並以「服務費用」支應之用人費用,除109年度外,其餘各年度決算數均有逾預算數之狀況(詳表2),且111年度超逾金額已達145萬8千元(超逾幅度達65.97%)。次查該營運中心過往經管之業務執行單位包括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然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已於106年底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基地活化事宜,爰現經管單位僅餘清泉崗高爾夫球場,在經管業務已有縮減下,空軍營運中心仍維持進用3名聘雇人力,且其聘雇人力用人經費已多年均有逾預算數之情事,聘雇人力配置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
表2 服務事業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106年度至113年度聘雇人力進用及人事費用支用狀況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雇用人數
用人費用
預計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實際數
差異數
增減幅度
106
3
3
1,696
2,343
647
38.15
107
3
3
1,996
2,108
112
5.61
108
3
3
1,996
2,262
266
13.33
109
3
3
1,996
1,832
-164
-8.22
110
3
3
2,080
2,548
468
22.50
111
3
3
2,210
3,668
1,458
65.97
112
3
3
2,161
2,086
-
-
113
3
-
2,128
-
-
-
說 明:112年度人員費用實際數為截至8月底支用數。
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本中心整理。
綜上,服務事業空軍司令部營運中心106至112年度實際進用之聘雇人力均為3名,並以「服務費用」支應之用人費用除109年度外,餘各年度決算數均有逾預算數之狀況,且111年度超支比率已達65.97%;鑑於該營運中心原經管之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業於106年底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基地活化事宜,在經管業務量已有所縮減下,該中心聘雇人力人數似有通盤檢討之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