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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113年度自籌收入比率未達50%,且預期營運呈短絀,宜積極籌劃提升自籌收入及撙節支出對策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傅勤文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6億5,634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6億9,330萬元、業務外收入4,954萬6千元及業務外費用4,586萬7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3,327萬5千元。按該校自籌收入3億5,042萬4千元,未達總收入7億589萬2千元之5成,允宜檢討強化相關開源節流措施,以達財務自主之目標,謹說明如下:

(一)作業基金依規定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並以年度賸餘逐年成長為目標

按軍事教育條例第21條之1第2項規定,本基金之收入來源、用途、投資項目範圍、預算編製、決算編造、會計制度等事項,準用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之規定,爰按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由國立大學校院公告之。」且據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對於作業基金之業務收支及賸餘第1點有關「賸餘(短絀)」方面規定:「(一)應依基金設置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二)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準此,作業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於自給自足基礎下,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短絀為目標。

(二)本基金113年度自籌收入比率未達50%,且營運呈短絀,允宜積極研謀開源節流措施,以穩健基金財務收支

由於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始正式設置,有關以前年度決算收入,據該基金提供國防醫學院108至111年度公務決算中屬本基金範圍之收入決算情形(詳表2),該校108至111年度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除109年度外均未達5成,實屬偏低;另基金設置首年,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7億589萬2千元,其中自籌收入3億5,042萬4千元,政府補助收入3億5,546萬8千元,爰自籌比率49.64%近50%,尚難達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原則,且本期預計短絀3,327萬5千元,爰允宜積極研謀開源節流措施,以增裕自籌收入,穩健基金財務收支。

綜上,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113年度預算案自籌收入比率未達50%,且預計短絀數3,327萬5千元,尚難符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原則,允宜妥作財務規劃,期使收支平衡。

表2 108至111年度國防醫學院收入決算表-屬軍事教育基金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入總額

政府補助收入

自籌收入

自籌收入比率

108

705,130

385,866

319,264

45.28

109

831,155

403,406

427,749

51.46

110

694,726

419,852

274,874

39.57

111

739,983

469,447

270,536

36.56

說 明:1.本表係採計國防醫學院108至111年度公務決算財務資料中屬於本基金範圍之收入決算,非本基金108年度至111年度之決算數。

2.政府補助收入為經常門及資本門合計數。

資料來源:國防醫學院,本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