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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新增「中研學者計畫」係補助具有原創性之研究計畫,允宜選定適當績效衡量指標,俾作計畫執行之參據;另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相稱之用途別科目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中央研究院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新增「中研學者計畫」係補助具有原創性之研究計畫,允宜選定適當績效衡量指標,俾作計畫執行之參據;另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相稱之用途別科目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中研院113年度預算案「學術研究與人才培育」項下「學研合作」之「中研學者計畫」編列5,000萬元,係獎勵該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執行具有原創性之研究計畫。經查:

(一)本計畫係113年度新增計畫,預計核定5至6名中研學者

為落實中研院組織法任務之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並提升我國整體學術研究水準,加強與大學之合作與互動,中研院於112年8月通過「中央研究院中研學者計畫」,以該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專任人員為申請人,獎勵其執行具有原創性之研究計畫,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稱為中研學者,而院外獲選者另須合聘至中研院。據中研院表示,該計畫係屬對個人之補助,爰編列於「其他補助及捐助」之用途別項下,每件計畫每年研究經費以800萬元為上限,另額外核給執行單位研究經費之10%作為計畫管理費,113年預計核定5至6名中研學者。

(二)為增進「中研學者計畫」之執行成效,允宜選定適當績效衡量指標

「中研學者計畫」係屬個人型研究計畫,含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以5年為期,得再申請延續1次,並排除現已執行各種大型研究計畫者。據中研院提供資料,計畫預期目標及效益為強化與大學互動合作,培植更多學者執行具有原創性及願景之研究計畫,藉由合聘方式,使獲選者享有該院研究環境與設施並參與相關學術事務,以提升臺灣整體研究能量。然中研院補助該院及國內大學之學者執行「中研學者計畫」與其他競爭型學術研究計畫類似,如「深耕計畫」與「前瞻計畫」等亦屬激勵原創性研究之資深研究人員與具發展潛力之新世代研究人員,且「中研學者計畫」未呈現具體成果與量化目標,僅期提升我國學術研究水準等,預期成效未有明確標準。為增進中研學者計畫之成效,允宜妥訂連結各領域之具體量化績效目標,俾發揮績效目標之督促與激勵功能。

(三)允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用途別科目

參中研院中研學者計畫問答集指出,中研院之院外中研學者執行本計畫經費,核銷收據或發票抬頭為各校名稱及統一編號,其所購置之研究設備之相關經費將直接匯入學校專戶,且該設備係屬學校財產,均應依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規定列入執行機構之財產目錄。復依歲出第1級至第3級用途別科目分類定義,「對特種基金之補助」係對除信託基金、債務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有關收入、費用之補助屬之;「對私校之獎助」係對私立學校之獎勵、捐助、捐贈或贈與屬之;而「其他補助及捐助」係非屬各專項之補助及捐助屬之,惟中研院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本計畫經費於「其他補助及捐助」下,恐無法適當表達預算執行情形,允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預算科目。

綜上,中研院113年度新增「中研學者計畫」係補助該院及國內大學之學者研究計畫,惟該計畫預期成效未有明確標準,允宜妥為訂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計畫執行成果評估之參據,並加強計畫執行成效之管考,以增進計畫執行成效。另對各學校之財產購置及研究經費之補助,允宜按所執行之經費性質,妥適歸類相稱之用途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