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之「專案計畫」由臺北榮總編列6億4,800萬元辦理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計畫完成期程較原預計延後逾 4年,且發生履約爭議尚待處理,恐衍生計畫執行風險。謹說明如下:
(一)該計畫111年度預算編列2億4,300萬元,當年度全數未執行,11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僅逾3成,113年度卻增編預算至6億餘元,妥適性待酌
臺北榮總為發展以病人為中心之完整性癌症照護,辦理「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以提供先進治療技術,強化癌症治療競爭力,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該計畫規劃興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大樓並購置重粒子醫療儀器及相關設備。其中大樓建築物係由民間企業完成興建後,以實物捐贈予該院;至儀器設備經費27億元,除由外界捐款 6 億元外,餘21億元皆由臺北榮總營運資金支應。
該計畫106年度即編列儀器設備預算,惟至107年2月13日始完成設備採購案決標,致106年度所編預算全數未及執行;嗣建築工程於109年6月30日完工,並於同年7月20日與設備廠商完成建物移交,該院復於110年度起逐年編列儀器設備預算,然111年度再次因廠商尚有冷卻水法蘭改善、噴嘴蓋板及治療台蓋板更換等缺失未改善,致當年度所編預算2億4,300萬元全數未及執行;112年度編列5億0,100萬元,當年度可支用預算數7億4,514萬元,惟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2億4,300萬元,執行率僅32.61%,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卻於113年度增編預算至6億4,800萬元(詳表1),妥適性容待商確。
表1 106年度至113年度臺北榮總辦理「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數/可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
本年度
合計
106
810,000
810,000
810,000
-
107
810,000
810,000
-
810,000
810,000
100.00
108
810,000
-
-
-
-
-
109
810,000
-
-
-
-
-
110
1,323,000
-
513,000
513,000
511,860
99.78
111
1,566,000
1,140
243,000
244,140
-
-
112
2,067,000
244,140
501,000
745,140
243,000
32.61
113
2,715,000
648,000
說 明:112年度執行數係截至8月底止之實支數。
資料來源: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計畫執行期間多次修正計畫以延長總期程,致計畫完成期程較預計延宕逾4年
據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上開計畫辦理情形,臺北榮總於105年1月7日擬具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先期規劃構想書,報經行政院於同年5月16日核復持續推動,計畫期程自105年度至108年度,然執行期間因設備採購決標延遲完成、建築物捐贈單位申請變更設計及工程因故履約展期等原因多次修正延長計畫期程(詳表2),致計畫完成期程較預計延後逾4年,預計於113年度完成,然因該計畫「重粒子(碳離子)放射治療系統壹套」承攬廠商對於臺北榮總於審查第2階段履約期限展延日數之計算有疑義,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請履約爭議調解,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未結案,增添計畫執行風險。
表2 截至112年8月底止臺北榮總辦理「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歷次修正情形表
修正次數
修正前時程
修正後時程
修正原因
第1次修正
105~108
106-112
因106年度預算遭立法院凍結1億元設備採購暫停招標,經106年11月14日立法院朝野協商撤案,107年2月13日始完成設備採購決標,致預算執行不如預期,修訂計畫時程為民國106年至112年完成建置。
第2次修正
106-112
106-112
因建築捐贈單位於108年7月17日申請建造執照第2次變更設計,爰配合將「先期規劃構想書」中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大樓實設建築面積自3,189.58平方米修訂為3,130.89平方米,修訂後據以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解除列管,取得建物使用執照。
第3次修正
106-112
106-113
因疫情及工程履約展延需調整計畫時程,另編列公共藝術變更計畫經費,以符實際需要。
資料來源: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臺北榮總辦理「新建重粒子癌症治療中心計畫」規劃籌設多年,屬國家重大醫療投資,可強化我國癌症治療量能,惟因廠商尚有履約缺失未改善,影響預算執行;復因臺北榮總辦理儀器設備招標期程延宕、建物內空調及溫濕度需滿足重粒子設備移入條件等因素,致計畫完成期程較原預計延後逾 4年,復有履約爭議尚待處理,恐衍生計畫執行風險,允就儀器設備採購案履約爭議,積極協調妥處,並就計畫及預算執行落後癥結,確實研謀改善,並積極辦理後續作業,俾順利完成建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