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基金113年度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146億2,639萬6千元,較112年度增加短絀129億9,101萬6千元,增幅達7.94倍。近年營改基金收支餘絀之預、決算數多有大幅差異,除凸顯預算編列未盡核實外,亦不利基金業務執行,說明如下:
(一)營改基金應確實掌握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以避免各項營舍整建工程因財源短絀而中輟
依據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參、乙點規定:「…。一、各基金應按基金設立之目的,依據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暨相關法令規定或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定之財源及用途,評估業務實需,擬具業務計畫後,按計畫別逐一編列,並應敘明計畫內容及預期成果。…。」為使營改基金得以確實掌握可運用之財務資源,規劃運用於推動各項業務所需,並使各項營舍整建工程不致因財源短絀而中輟,營改基金宜依上述規定審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妥為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
(二)近年營改基金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多有大幅差異,允宜覈實編列預算
為確保營改基金有適足資金可推動各項營舍工程,應預先規劃各項作業辦理期程,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編列預算。惟由表1所示,106至111年度營改基金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差異介於6億7,532萬3千元至125億4,958萬6千元,其中以107年度預、決算數差異最大(差異為125億4,958萬6千元,以下同),其次依序為109年度(87億8,754萬2千元)及108年度(25億7,718萬6千元),且除106年度外,差異數均超逾10億元以上。
表1 營改基金106至113年度收支餘絀差異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決算數與預算數增減比較
金額(3)=
(2)-(1)
比率
(3)/(1)
106
3,088,271
2,412,948
-675,323
-21.87%
107
5,027,267
17,576,853
12,549,586
249.63%
108
-1,502,108
1,075,078
2,577,186
N/A
109
7,936,826
16,724,368
8,787,542
110.72%
110
43,167,262
40,848,524
-2,318,738
-5.37%
111
-829,524
-2,290,144
-1,460,620
176.08%
112
-1,635,380
-4,316,015
-2,680,635
163.92%
113
-14,626,396
-
-
-
說 明:112年度之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提供之資料。
(三)部分年度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差異頗鉅,主要係未能確實掌握基金來源與流入時程及計畫執行延宕等所致
近年(106至111年度)營改基金收支餘絀預、決算數差異頗鉅,其中部分年度差異數達50億元以上者,茲就其差異原因分述如下:
1.107年度預計賸餘50億2,726萬7千元,實際賸餘175億7,685萬3千元,預、決算差異數達125億4,958萬6千元,主要係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地上權標脫等因素影響,致本期賸餘實際數較預算數大幅增加。
2.109年度預計賸餘79億3,682萬6千元,實際賸餘167億2,436萬8千元,預、決算差異數達87億8,754萬2千元,主要係國泰營區地上權標脫案及桃園航空城機場區段徵收款超出預期,致本期賸餘實際數較預算數大幅增加。
綜上,營改基金成立宗旨係以「變產置產」方式,運用不適用營地處分收入為財源,辦理國軍營舍整建業務,為期該基金得以確實掌握可運用之財務資源,規劃運用於推動各項業務所需,並使各項營舍整建工程不致因財源短絀而中輟,營改基金允宜審慎評估可納列基金之財源與流入時程,在可用資金範圍及期程內,妥為規劃辦理各項營舍設施工程,並按計畫執行進度覈實編列年度預算,俾利該基金財務健全發展及業務順利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