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113年度「業務支出-保護費用」科目編列1億4,845萬8千元,包括直接保護費4,134萬1千元、間接保護費9,731萬4千元、暫時保護費325萬3千元及矯正機關收容人服務費655萬元。109年度及110年度該會輔導更生保護人數僅1萬2千餘人,嗣111年度因疫情趨緩,服務人數已有回升,惟占出監受刑人人數之比率仍未達6成,涵蓋率仍有提升空間。經查:
(一)更生保護會辦理之更生保護業務內容
109年1月修正公布之監獄行刑法第139條規定:「釋放後之保護扶助事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受刑人執行期滿出監前或提報假釋前先行調查,必要時,得於釋放前再予覆查。」、第141條規定:「釋放時,應斟酌被釋放者之健康,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獄旅費。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監獄應通知當地更生保護團體或相關團體斟酌給與之。」又更生保護法第11條規定:「實施更生保護,得依其情狀,分別採用下列方式:一、直接保護:以教導、感化或技藝訓練之方式行之,其衰老、疾病或身心障礙者,送由救濟或醫療機構安置或治療。二、間接保護:以輔導就業、就學或其他適當方式行之。三、暫時保護:以資送回籍或其他處所,或予以小額貸款或其他適當方式行之。」該會規劃之更生人保護業務具體措施,直接保護部分主要為提供安置處所及技能訓練,間接保護部分涵蓋輔導就業、就學、就醫、提供急難救助、個案訪視及各類輔導協助措施,暫時保護部分則包括資助車旅費、膳宿費及辦理創業貸款等;另各分會由專任人員及兼任人員辦理各項保護業務,並聘任志工協助推展更生保護工作。
(二)109及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更生保護會輔導保護人數略有下降,111年度保護人數已有回升
揆109年度至111年度更生保護會提供輔導保護概況(詳表1),以服務人次觀之,概呈上升趨勢;另服務人數以110年度之1萬2,368人為近年最低;以服務人數占出監受刑人人數比率觀察,109年度至111年度雖自35.06%上升至52.77%,惟該比率上升亦與該年度出監受刑人人數大幅減少有關,且仍未及6成,容有改善空間。該會表示,109年度及110年度因肺炎疫情影響,相關入監輔導等措施均減少辦理次數,更生人亦減少外出至分會求助,致服務人數下降,111年度逐步解封,保護人數也逐步上升。如進一步對照該會110年度及111年度保護業務工作成果,各項保護業務之服務人次多為增加,卻仍可發現「團體及諮商輔導」項目有明顯降幅,111年度服務1萬4,087人次,較110年度之1萬6,352人次減少2,265人次,降幅13.85%。是以,仍有待研謀提升各項保護業務成效,以提高輔導保護之涵蓋率。
表1 更生保護會109年度至111年度提供輔導保護之概況
單位:人次;人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服務人次
85,796
91,275
107,124
服務人數
12,427
12,368
15,302
出監受刑人人數
35,445
30,808
29,000
服務人數占出監受刑人人數比率
35.06%
40.15%
52.77%
資料來源:更生保護會。
綜上,更生保護會提供更生人安置處所、技能訓練、就業、就醫、就學及創業貸款等多項輔導保護服務,除可協助解決更生人出監後可能立即面臨之困境外,亦透過持續之輔導及轉介相關社會資源,使渠等逐步建立自力更生能力並適應社會生活,惟111年度該會輔導保護服務人數占出監受刑人人數之比率仍未達6成,允宜賡續研謀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