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政府其他撥入收入」14億6,852萬1千元,包含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14億6,726萬1千元;另於基金用途項下同額編列「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14億6,679萬7千元,辦理衛福部及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社家署、市縣政府與各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等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專案補助。經查:
(一)公益彩券得標者每年回饋,社福基金就其分配數納入預算,循預算程序辦理,全年度收支約介於12.01億元至15.02億元間
公益彩券回饋金係自第3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繳付財政部之款項,每年回饋20億8,680萬元,第4屆(103年至112年)起每年提高至27億元,由得標者繳付,並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分配各機關。衛福部及社家署就公益彩券回饋金獲配金額,收支於公務預算編列歲出預算,並依用途分別納入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項下之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及社會福利基金)年度預算,循預算程序辦理。據社福基金提供資料,105至111年度獲配收入決算數12.81億元至14.66億元間,支出決算數則為12.01億元至15.02億元間(詳表1)。
表1 社福基金公益彩券回饋金歷年收支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入來源決算數
支出(用途)決算數
賸餘
(短絀)
累計賸餘(短絀)
財政部撥入
105
1,281,460
1,334,278
1,312,853
21,425
1,170,539
106
1,346,831
1,394,518
1,201,066
193,452
1,363,991
107
1,465,872
1,500,693
1,235,036
265,657
1,629,648
108
1,416,953
1,475,811
1,501,800
-25,989
1,603,659
109
1,415,764
1,508,070
1,471,374
36,696
1,640,356
110
1,443,779
1,537,922
1,491,569
46,353
1,686,709
111
1,373,358
1,498,904
1,438,520
60,384
1,747,093
說 明:累計賸餘為未扣除預付費用及核定計畫保留數金額。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
(二)補助案件查有若干共同缺失,允宜督促改進
1.社福基金就公益彩券獲配款項,補助衛福部及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社家署、市縣政府、民間團體等辦理推展社會福利業務;據社福基金資料,補助款查核依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實地查核作業方式辦理,查核項目為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執行進度及執行績效情形。
2.近3年度查核發現有若干主要共同缺失,包括支用金額超限、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未於期限內核銷、釐清經費報支性質等項,108及110年度更曾發生專戶補助經費動支情形異常情事,110年度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未提示勞動契約或登載薪資水準、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等事項則改善至10件以下(詳表2),為提升案件品質,允宜就查核缺失列為宣導項目督促改進。
表2 近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款查核主要共同缺失一覽表 單位:件
年度
支用金額超限
未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
未於期限內核銷
未提示勞動契約或登載薪資水準
未檢附憑證或紀錄資料
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
專戶補助經費動支情形異常(含專戶異常)
釐清經費報支性質
其他
108
13
33
19
-
22
29
9
22
33
109
25
21
16
20
21
25
-
21
47
110
20
5
16
7
8
16
6
12
29
說 明:1.迄社福基金112年9月11日回復資料止,110年度為最近一次查核報告。
2.本表108年度釐清經費報支性質包括應補正經費支出性質說明。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
綜上,社福基金以獲配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各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為使資源確實運用於補助案件,各年度擇選案件進行實地查核,近年度查核發現有若干缺失,包括支用金額超限、報表與經費勾稽不符、未於期限內核銷、釐清經費報支性質等項,108及110年度更曾發生專戶補助經費動支情形異常情事,允宜督促改進,俾得審慎運用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