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金113年度預算案「財產收入」項下編列疫苗基金借款利息收入1億3,942萬5千元;另據「預計平衡表」,111年底短期貸墊款決算數為345.15億元,112年底預計數為185.9億元,113年底預計數為0,係貸墊疫苗基金款項。茲就該基金管控與預決算事項待精進處說明如下:
(一)長照基金餘額龐鉅,為維護財務健全,允宜建立貸墊款法制化規範,並改善預決算處理事宜
因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預算恐不敷防治需要,疾管署無法按111年度預算撥付疫苗基金採購及接種疫苗費用,疫苗基金爰依衛福部「111年度8-12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經費財務因應及預算調整措施」,向長照基金調度資金。惟仍有未盡周妥之處,說明如下:
1.依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長照基金運用範圍包括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及其他短期票券,與支出範圍皆未明列貸墊款;首揭措施雖援引該辦法,指衛福部得辦理基金間財務調度,惟該辦法未設定調度範圍及前提,較難進行嚴密財務管理,權限合理性待酌。
2.政府每年度將房地合一稅等稅捐徵課部分分配長照基金以確保財源,賸餘留存備供以後年度使用而未解繳國庫,允宜妥慎規劃運用。111年底長照基金餘額決算數達1,186.81億元,如無法避免貸墊款項或進行財務調度靈活運用,為維護財務健全,允宜建立法制化規範,將執行彈性限於合理範圍。
3.貸墊金額龐鉅,111年度長照基金未編列相關預算,復據同年度決算所示,未辦理超支併決算或補辦預算,縱疫苗基金業務經費不足而有資金需求,長照基金處理程序仍宜周備,以示對預決算編審體制之重視。
(二)預算科目歸類容有疑慮,資訊掌握程度亦有限,皆待改善
1.帳務方面:長照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將貸墊疫苗基金款項345.15億元列為短期貸墊款,預計於112至113年度疫苗基金分期償還(詳表1);惟自借款日111年11月28日起算,融通期間超逾1年,允宜參照用途別科目定義,依到期別列為應收到期長期貸款及長期墊款。
2.利息及還款管控方面:長照基金及疫苗基金分別於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1億3,942萬5千元,遠低於疫苗基金所編公庫撥補償還長照基金調度利息收入4億8,500萬元;惟長照基金表列數僅各期底未償還本金,表示由疫苗基金統籌辦理還款事宜,其賸餘如不足償還,於以後年度循公務預算程序辦理,利率條件等細節闕如,對龐鉅貸墊款之資訊掌握程度有限,容待改善。
表1 長照基金111至113年度短期貸墊款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時點
111年底
112年7月底
112年底
(預計數)
113年底
(預計數)
未償還本金數
34,515,000
34,515,000
18,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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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長照基金。
綜上,長照基金貸墊疫苗基金達345.15億元且逾1年,卻列為短期貸墊款,與相關科目定義未盡相合;另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及管理運用辦法、預決算事項未臻周備,疫苗基金所還利息支出遠低於公庫撥補供其償還利息之收入,長照基金未掌握利率條件等細節,橫向聯繫與管控待加強。為維護財務健全,允宜建立法制化規範及強化內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