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社家署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主管社福津貼696億5,287萬5千元,係照顧弱勢族群,維持基本生活水準之社會福利措施,該年度相關經費編列情形詳表1。
表1 113年度衛福部及所屬社福津貼經費編列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別
機關別
工作計畫/分支計畫
項目
預算案數
公務
預算
衛福部
社會救助業務/督導辦理各項救助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600,000
社會保險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補助
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17,795,321
社會保險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補助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1,243,074
社家署
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老人福利服務(獎補助費)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68,200
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獎補助費)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1,287,515
小 計A
21,194,110
特種
基金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保險成本/保險給付
(由中央政府責任準備支應)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加計金額)
44,297,952
同上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基本保障)
234,092
同上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基本保障)
3,926,721
小 計B
48,458,765
合 計A+B
69,652,875
說 明:1.國民年金之原住民給付由原民會編列預算。
2.衛福部所編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等經費另含低收入戶健保病患住院膳食費,低收與中低收入戶醫療補助及住院費等。
3.社家署所編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含生活、日間及住宿式照顧、輔具經費等。
資料來源:各該機關(基金)113年度預算書。
(一)所掌8項社會福利津貼設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機制
為因應物價波動所帶來之經濟衝擊,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社會福利津貼各依規定每4年1次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0或負數則不調整,迄112年9月底止已進行3次調整,將於113年度進行第4次調整。據衛福部資料,主管社會福利津貼,其中含低收入戶家庭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6項社會福利津貼,連同國民年金福利津貼性給付(詳表2),合稱8項社會福利津貼,均設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機制。
(二)由國民年金及市縣政府辦理,公務預算及國民年金編列部分經費,並參照中央一般性補助款對市縣政府酌予補助
1.8項社會福利津貼經費方面,國民年金相關給付由國民年金辦理,經費由中央政府責任準備及原民會編列預算支應;6項社會福利津貼原則向地方申請,據衛福部資料,除該部及社家署編列公務預算部分外,其餘參照主計總處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分配方式,以中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市縣基本財政收入不足支應社會福利基本支出之差短,並將調增部分納入設算標準分配補助,由市縣政府編列預算配合辦理。
2.據衛福部112年9月14日新聞稿,8項社會福利津貼(詳表2)配合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7%,初估於113年1月調整,調增143至1,190元不等,加總後受益人數約255萬人,6項社會福利津貼調增相關經費約151億7,050萬元、國民年金相關津貼給付所需經費約696億7,568萬元,實際金額視調整時公告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而定。惟以國民年金人數及各類標準換算超逾預估金額,攸關弱勢民生需求,容須審慎辦理。
綜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等屬經濟弱勢,為照顧基本生活水準,藉由社會福利措施產生所得重分配效果,政府爰提供社會福利津貼。衛福部掌理8項社會福利津貼,將於113年1月隨消費者物價水準成長率調整,初估加總後受益人數約255萬人,為照顧協助弱勢生活,允宜審慎辦理,以資周延。
表2 衛福部主管社會福利津貼初估調增概況表
單位:每人每月/新臺幣元;人
津貼名稱
現行補助
金額
初估調增金額
初估調整
後金額
預計受益人數
1.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
6,358-17,005
445-1,190
6,803-18,195
141,995
2.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
2,155-7,770
151-544
2,306-8,314
3.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6,358
445
6,803
4.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3,772-8,836
264-619
4,036-9,455
349,005
5.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879-7,759
272-543
4,151-8,302
221,369
6.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2,047-2,479
143-174
2,190-2,653
104,609
7.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3,772
264
4,036
367,429
8.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5,065
355
5,420
19,116
9.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
3,772
264
4,036
1,165,619
10.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
5,065
355
5,420
5,960
11.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
3,772
264
4,036
127,167
12.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
3,772
264
4,036
43,933
合 計
2,546,202
說 明:實際金額視113年1月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而定。
資料來源:112年9月14日「113年8加1項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簡報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