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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113年度賡續編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380億餘元,惟歷經多次修正及擴增經費,近年我國出生情況仍未改善,且部分工作項目未達標或管考待改進,允宜協同相關部會研商策進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福利部分)、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部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張峻萍

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政府統合11個部會,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由衛福部及教育部輪流協助行政院綜整及報送各部會執行情形,其中衛福部及所屬(含特別預算及特種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380億2,989萬3千元(詳表1)。經查:

(一)整體計畫經多次修正及擴增經費,我國出生情況仍未改善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自107年實施以來,經7次修正,計畫屆期時間自111年延長至113年,含地方經費在內,經費需求自5年2,511.71億元擴增至7年5,099.77億元(詳表2),惟我國出生情況仍未改善:

1.出生率:107至111年度粗出生率分別為7.70‰、7.53‰、7.01‰、6.55‰及5.96‰,持續降低。

2.出生數:同期間分別為18萬1,601人、17萬7,767人、16萬5,249人、15萬3,820人及13萬8,986人,持續下降。

(二)111年度7個工作項目未達標,12個工作項目管考待改進,宜予改善

據111年12月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衛福部負責33個分項工作,著重於提供婦幼孕育撫養階段之身心健全與照顧支援,使幼兒得以健康成長。其中3個分項工作合併於計畫書明列分年績效指標,為0至2歲(未滿)幼兒家外送托率,107至112年度(6月底止)皆未達標,惟逐年成長;另經洽請提供其他匡列經費需求之25個分項工作績效,111年度執行狀況(詳表3)如下:

1.已達標:輔導每縣市至少1家重點醫院為周產期母嬰醫療中心等9個。

2.未達標:體外受精補助等4個;經費核算宜併考量需求。

3.管考待改進:未設定目標值者含兒童困難取得之臨床必要藥品及醫材調度平台等5個,逾年度結束4個月尚無實際績效資料者7個,容可研商有無改善空間,俾作為政策精進參據。

綜上,「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自107年實施以來,整體計畫歷經6次修正,含地方經費在內,辦理期程及經費需求自5年2,511.71億元擴增至7年5,099.77億元,衛福部及所屬賡續編列113年度預算案約380億餘元。惟鑒於近年我國出生情況仍未改善,且該部所辦33個分項工作,111年度7個工作項目未達標,12個工作項目管考待改進,允宜綜據前開事項協同相關部會研商策進,俾提升政策成效。

表1 衛福部及所屬113年度編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經費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主要工作項目

機關/

單位別

預算別

工作計畫/業務計畫/分支計畫

113年度

預算案

0歲至2歲(未滿)嬰幼兒照顧

社家署

公務預算

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30,483,278

特別預算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因應少子化友 善育兒空間建設

443,050

優化兒童醫療照顧措施

衛福部

公務預算

醫政業務/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

1,217,053

友善生養的健康措施

國健署

公務預算

國民健康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3,919,127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特種基金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計畫/衛生保健工作/提升婦女健康及母子保健服務

751,662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計畫/遺傳性疾病防治及罕見疾病等醫療照護工作

180,407

防制兒少虐待與疏忽

衛福部

公務預算

保護服務業務/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

888,984

特殊需求兒少的支持服務

衛福部

公務預算

社會救助業務/紓困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2期計畫

18,196

社家署

公務預算

社會福利服務業務/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128,136

合 計

38,029,893

資料來源:衛福部及各該機關預算書,本中心彙製。

表2 「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修正歷程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序號

核准日期

修正原因/項目

期程

總經費

原計畫

107.7.25

原計畫

107-111年

2,511.71

第1次修正

108.6.4

調整育兒津貼及準公共機制合作要件

107-111年

2,513.82

第2次修正

109.3.2

延長2至3歲托育補助

107-111年

2,513.82

第3次修正

110.1.29

1.調整計畫期程

2.0-2歲托育補助、提高育兒津貼1千元,調減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就學費用1千元。

3.各部會調整辦理情形及執行策略。

107-113年

4,585.20

第4次修正

110.8.6

1.擴大補助不孕症試管嬰兒及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等措施。

2.增列國防部。

107-113年

4,851.17

第5次修正

111.12.30

1.112年1月起取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排富限制,及5歲須就學始有補助之規定。

2.提升準公共托嬰中心及準公共幼兒園人員薪資基準。

3.提高中央補助幼兒園教保員教保費。

4.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107-113年

4,949.48

第6次修正

112.7

降低幼兒園師生比

107-113年

5,012.80

第7次修正

112.8

增列降低師生比、托育費用補助經費

107-113年

5,099.77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衛福部提供資料及112年8月版「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

表3 衛福部及所屬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績效概況表

類別

目標值

達成情形

項數

分項工作明細

明列計畫書管考

未達標

3

(1)擴大0至2 歲(未滿)育兒津貼;(2)布建社區公共托育設施;(3)建置準公共托育機制

分年目標值未列計畫書管考

已達標

9

(1)輔導每縣市至少1家重點醫院為周產期母嬰醫療中心;(2)每縣市至少1家重點醫院提供24小時之兒童緊急傷患就醫服務;(3)焦點團隊方式推動跨院際的診斷或治療資源平台;(4)提出國內兒童重症運送團隊建置指引,並組成示範團隊;(5)逐年提升未滿3歲之兒童有專責醫師照護的涵蓋率;(6)孕產婦及嬰幼兒之健康促進及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7)兒童發展聯合評估;(8)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9)持續推動兒少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方案

未達標

4

(1)體外受精補助;(2)新移民懷孕婦女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3)產前遺傳診斷;(4)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篩檢

未設定

5

(1)兒童困難取得之臨床必要藥品及醫材調度平台;(2)加強兒少保護社工專業訓練,運用兒少保護關鍵決策輔助工具;(3)跨域即時串接兒少家庭風險資訊,建立早期預警機制;(4) 建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5) 發展早期介入服務方案及 6 歲以下兒童死因之預防措施

逾年度結束4個月尚無實際值資料

7

(1)產前檢查;(2)先天性畸形篩檢補助;(3)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補助;(4)孕婦產前健康照護衛教指導;(5)新生兒聽力篩檢服務;(6)兒童預防保健服務;(7)兒童衛教指導服務

列入執行單位惟未匡列經費

5

(1)推動政府機關(構)提供托育服務;(2)專案輔導雇主提供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托育家園或居家式托育服務;(3)結合跨部會資源,協助政府機關(構)設置公共化托育設施;(4)強化社會大眾及責任通報人員對兒少保護防制觀念及知能;(5)強化跨網絡合作機制,運用案例落實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

合 計

33項

說 明:經費需求另列示補助社工人力工作目標值達標,與計畫主要工作項目有別,不列入本表統計。

資料來源:衛福部,本中心彙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