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健康照護績效提升計畫」項下新增推動醫療院所淨零碳排計畫1,965萬元及兒童重難症照護教育精進計畫1億6,800萬元,係為輔導醫療機構提升能源使用效益並進行碳盤查,以及強化區域兒童重難症照護人力臨床教學與培訓所需經費。經查:
(一)113年度新增推動醫療院所淨零碳排計畫及兒童重難症照護教育精進計畫2項,惟詳細計畫內容尚在研議中
醫療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新增推動醫療院所淨零碳排計畫1,965萬元及兒童重難症照護教育精進計畫1億6,800萬元,依衛生福利部於112年9月14日回復本中心問卷說明,計畫內容均尚在研議,僅提供編列緣由及預期效益如下:
1.推動醫療院所淨零碳排計畫1,965萬元:主要係因應我國全面推動淨零碳排、溫室氣體減量之政策方向,醫療機構為用電消費之主要單位,面對醫療業務使用能源之必要性,為輔導醫療機構有效採取適當措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協助醫療機構碳進行碳盤查,以增進其能源管理能力,並提高院所人員推動共識,爰規劃於113年辦理該計畫。
2.兒童重難症照護教育精進計畫1億6,800萬元:係依據「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0-113年)」主要工作項目三「跨院際整合資源,強化重難罕症照護能力與品質」,以提升、強化區域兒童重難症照護人力臨床教學與培訓為目標,爰規劃於113年新增辦理該項計畫。初步規劃為鼓勵兒科專科醫師留任醫院接受次專科(兒童重難症)訓練,給予研修醫師獎勵金,將參考「重點科別住院醫師津貼補助計畫」,補助指定次專科研修醫師每月1萬元。
另經參據上開行政院112年8月22日核定修正「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0-113年)」內容,係規劃補助協助教學之醫師、護理師津貼、醫院管理行政費用等,預計補助8家醫院、每家2,100萬元,合共1.68億元。
(二)允宜依年度預算籌編時程預先妥擬計畫並詳實估列所需經費,俾利預算審議
依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非營業部分第一點第(三)項規定:「為落實有計畫始有預算之精神,各基金涉及113年度預算之計畫,應配合預算編製時程儘速完成核定程序,…,並強化計畫與經費編製作業,建立計畫控管機制,當年度必須辦理之計畫,均應配合年度預算編製時程核實估列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第(四)項規定:「各基金應依據合理證據(包括預算執行率以外之統計資料、重大支出之成本效益分析、績效指標達成情形、歷年計畫執行狀況、未來市場預估及政經趨勢等量化數據)編列113年度預算,以證明預算之必要性及合理性。」醫療發展基金允應切實依上開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強化計畫與經費編製作業,以符行政院相關規範,並利本院審議預算。
綜上,醫療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新增推動醫療院所淨零碳排計畫1,965萬元及兒童重難症照護教育精進計畫1億6,800萬元,允宜切實依預算編製相關規定,強化計畫與經費編製作業,預先妥擬計畫及詳實提供各項經費之明細金額及計算方式,以利本院審議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