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13年度預算案於「性別平等業務-推展性別平等權利保障工作」編列辦理CEDAW、性別平等及消除性別歧視等相關經費311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00萬元(增幅47.35%)。經查:
(一)我國CEDAW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概況
我國於100年6月8日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簡稱CEDAW)施行法,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依據CEDAW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CEDAW法規檢視較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更早進行,於103年已完成全部法規之檢視,之後為與時俱進,每4年依據聯合國CEDAW委員會新公布之一般性建議進行相關法規檢視。
(二)截至112年8月底止各機關CEDAW相關法規檢視作業,各階段計16件違反案件尚未修正
行政院為使我國相關法令符合CEDAW意旨,該院採行計畫方式辦理,檢視近年CEDAW各機關相關法規檢視作業執行情形(詳表1),分述如下:
1.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計畫:行政院辦理「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係依據CEDAW全部條文及第1號至第28號一般性建議,全面性檢視各級政府機關主管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各機關已於103年底完成法規檢視共計3萬3,157件。該階段檢視結果計違反228件,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有7件未修正。
2.CEDAW第29號至第33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作業:該階段係檢視與CEDAW第29號至第33號一般性建議相關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參照第29號至第33號一般性建議、專家學者撰寫之講義及法規優先檢視清單,重點檢視與第29號至第33號一般性建議意旨相關之法規,各機關已於106年底完成法規檢視共計723件。該階段檢視結果計違反5件,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有1件未修正。
3.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作業:檢視與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相關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各機關參照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專家學者撰寫之講義及法規優先檢視清單,重點檢視與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意旨相關之法規,各機關已於111年底完成法規檢視共計2,325件。該階段檢視結果計違反39件,截至112年8月底止尚有8件未修正。
4.據行政院表示,下一階段法規檢視配合聯合國CEDAW委員會新公布之一般性建議進行檢視,預計115年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前辦理。
表1 101年至112年8月底止各機關辦理CEDAW相關法規檢視作業執行情形表
項目
101-103
105-106
107-111
112年至8月底止
截至112年8月底止累計數
1.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計畫
檢視法規及行政措施件數
33,157
-
-
-
33,157
違反件數
228
-
-
-
228
已完成修正件數
0
213
6
2
221
未完成件數
228
15
59
7
7
2.CEDAW第29號至第33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計畫
檢視法規及行政措施件數
-
723
-
-
723
違反件數
-
5
-
-
5
已完成修正件數
-
4
-
-
4
未完成件數
-
1
5
1
1
3.CEDAW第34號至第37號一般性建議法規檢視作業
檢視法規及行政措施件數
-
-
2,325
0
2,325
違反件數
-
-
39
0
39
已完成修正件數
-
-
25
6
31
未完成件數
-
-
14
8
8
資料來源:行政院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我國於100年6月8日公布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惟截至112年8月底止各機關CEDAW相關法規檢視作業,尚有16件不符合CEDAW各階段規定,行政院允宜督促主管機關積極辦理各該主管法規及行政措施之修正作業,以落實保障婦女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