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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依促轉條例陸續收(取)得現金及相關財產,因部分行政訴訟尚未結案,允宜適切注意訴訟進度,以利後續之處理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高振源

黨產會113年度預算案「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編列656萬5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654萬4千元增加2萬1千元(增幅0.32%)。經查:

(一)不當黨產處理相關規定

1.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簡稱促轉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為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成政黨公平競爭,自中華民國34年8月15日起取得之不當黨產,除可明確認定其原屬之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外,應移轉為國家所有,並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第11條之2第1項第6款規定:「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

2.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二、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依法移轉、以協商或其他方式取得之財產,及其處理相關收入。…。」

(二)截至112年8月底依促轉條例陸續收(取)得現金及相關財產情形

截至112年8月底止,該會以行政契約或行政處分收(取)得之現金及財產如下:

1.行政契約收(取)得現金:(1)110年8月與中影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行政契約,該公司應撥付現金9億5,000萬元,已於111年5月間移撥促進轉型正義基金(簡稱促轉基金);(2)111年2月8日與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行政契約,該公司應捐贈現金8億1,340萬元,刻由人民申請權利回復中,結案後無爭議餘款納入促轉基金。

2.行政處分收(取)得財產:106年至112年8月底止共計6項行政處分,其中5項尚未移撥促轉基金,主要係該會所作命移轉或追徵處分之撤銷訴訟均在進行中,尚未終結(詳表1),已收(取)得之現金由該會暫收保管、不動產暫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管,俟各該訴訟終結或應移撥數額確定後移撥促轉基金。

表1 106年至112年8月底止行政處分取得財產清單一覽表

取得原因

價額/標的

收(取)得時間

財產

種類

現狀/價額

尚待追繳金額或處理情形

106001

行政處分

追徵864,883,550元

107.03

現金

71,848元

1.尚未執行完畢,不足額待追繳。

2.本案訴訟中,尚未移撥促轉基金。

107.08

不動產

拍賣

12,233,280元

108002

行政處分

追徵782,758,715元

108.12

現金

1,953,377元

1.尚未執行完畢,不足額待追繳。

2.本案訴訟中,尚未移撥促轉基金。

110001

行政處分

移轉國有34,251,630 元及美金751,937.37元

110.05

現金

61,640,459元

1.已執行完畢。

2.本案訴訟中,尚未移撥促轉基金。

追徵

5,793,018元

處分書共計41筆之不動產移轉為國有

110.07

土地及建物

依房地現狀

110002

行政處分

移轉國有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二小段95地號土地及同小段839建號建物

110.08

土地

被處分人自用

1.已執行完畢。

2.本案訴訟中,尚未移撥促轉基金。

建物

111002

行政處分

處分書共計61筆之不動產移轉為國有

112.03

土地及建物

依房地現狀

1.已執行完畢。

2.本案訴訟中,尚未移撥促轉基金。

112001

行政處分

移轉臺中市所有臺中市西屯區大墩段476地號土地及5511建號建物

112.08

土地

依房地現狀

1.已執行完畢。

2.命移轉標的為地方自治團體所有,非屬應移撥促轉基金之財產。

建物

資料來源:黨產會提供。

綜上,黨產會自106年起依促進轉條例陸續取得之行政處分,部分行政訴訟尚未結案,惟上開行政處分收(取)之現金與財產,俟各該訴訟終結後依法移撥促轉基金,允宜適切注意訴訟進度,以利後續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