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113年度預算案「海洋業務-海域安全作業」項下編列「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第3年經費2,015萬元,係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有關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等工作;又海巡署113度預算案「海巡工作」項下合計編列「救生救難裝備籌補計畫」第1年經費126萬3千元,係辦理各分署救生救難裝備籌補。經查:
(一)相關計畫內容概述
1.考量地方政府財源有限,多未將健全海域遊憩安全環境列為優先推動重點項目,海委會爰延續109年至110年「結合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計畫」,自111年至114年推動「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總經費6,260萬元,補助辦理完善海域遊憩活動場地、補強地方救生救難裝備等工作。
2.為持續精進與汰補救援裝備,善用科技輔勤以節省救援時效,海巡署辦理「救生救難裝備籌補計畫」總經費1億2,029萬4千元,期程自113年至117年,113年原規劃經費1,666萬4千元,實際編列126萬3千元。
(二)近年海域救生案件概呈增加,又未獲救比率未能有效降低,尚待進一步公開並分析其類型與成因
1.綜觀近5年海域救生救難案件執行情形 (詳表1),海域救難案件自107年之125件減為111年之87件,減少38件(減幅30.4%),海域遭難人數自107年之509人減為111年之423人,減少86人(減幅16.9%),概呈減少趨勢;惟海域救生案件自107年之207件增為111年之291件,增加84件(增幅40.58%),海域救生人數亦自107年之264人增為111年之389人,增加125人(增幅47.35%),概呈大幅增加。
2.復檢視近5年海域救生救難案件救助結果(詳表2),海域救難事件獲救比率介於93.7%至97.6%間,均高於9成,然海域救生事件獲救比率介於67.05%至75.95%間,至111年為68.89%,未能有效提升,致海域救生事件之未獲救比率居高不降。依海巡統計年報揭示之救難統計,包括船舶種類、事故地點、事故原因及救助結果,如屬海域地區遭難船舶另有風力、浪高、船舶種類、噸位及國籍等詳細統計;惟檢視海巡統計年報揭示之救生統計則僅有救生人員之國籍、性別及救助結果,其他資料付之闕如。準此,尚待海巡署進一步公開並分析救生案件之類型(如游泳、潛水等)與成因(如海域、海象等),及加以重視與宣導。
表1 107年至111年海巡署海域救生救難案件執行情形表單位:件;人
年度
救難
救生
案件數
遭難人數
案件數
救生人數
獲救
未獲救
合計
獲救
未獲救
合計
107
125
494
15
509
207
177
87
264
108
110
398
20
418
242
281
89
370
109
121
325
8
333
261
268
89
357
110
121
342
23
365
223
223
83
306
111
87
397
26
423
291
268
121
389
說 明:未獲救係死亡或失蹤。
資料來源:各年海巡統計年報。
表2 107年至111年海巡署海域救生救難案件救助結果比率表單位:%
年度
救難
救生
獲救
未獲救
合計
獲救
未獲救
合計
107
97.05
2.95
100.00
67.05
32.95
100.00
108
95.22
4.78
100.00
75.95
24.05
100.00
109
97.60
2.40
100.00
75.07
24.93
100.00
110
93.70
6.30
100.00
72.88
27.12
100.00
111
93.85
6.15
100.00
68.89
31.11
100.00
說 明:未獲救係死亡或失蹤。
資料來源:各年海巡統計年報。
(三)為提升救援能量,嗣後年度宜妥適規劃籌補現代化救援裝備
海巡署前次籌補救生救難裝備係為110年至111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以下簡稱前瞻預算)編列經費3億5,000萬元辦理「救生救難裝備精進與智慧化」計畫,採購遙控式動力救生圈等現代化救援裝備。有鑑於前瞻預算採購之現代化救援裝備數量可能有所不足,為提升救援能量,113年續規劃補充通訊救援頭盔、手持式熱顯像儀(此2項前瞻預算曾採購)、整合式吊掛救生背心等計1,666萬4千元,惟囿於預算規模,編列採購照明燈箱等計126萬3千元(占7.58%),嗣後年度允宜妥適規畫籌補現代化救援裝備。
綜上,近年我國積極推動開放海洋政策,鼓勵民眾親近海洋,惟綜觀近5年海域救生案件概呈增加,又未獲救比率未能有效降低,尚待海巡署進一步公開並分析其類型與成因,強化海域遊憩活動風險揭露與安全宣導,並妥適規劃籌補現代化救援裝備,提升救援能量,以保障民眾海域遊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