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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新增「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布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允宜研謀介接國家海洋研究院已建立之「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以達資源共享效益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海洋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海委會113年度預算案「海洋業務-國際發展作業」項下新增「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布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第1年經費2,100萬元,計畫總經費為1億2,000萬元,期程為113年至116年,辦理協助我國海洋廢棄物產業鏈建置,並構築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等業務。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1.臺灣因地理位置因素,成為東亞及南亞海漂垃圾攔截區,需透過國際交流與區域合作方式,共同解決海洋塑膠物及污染問題。有鑑海洋廢棄物治理上,我國具優異技術量能,爰擬藉由國際合作交流方式,將我國貢獻及影響力推展與發揮,並與先進國家合作持續精進。

2.本計畫目標策略有二,一為組建「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發展印太區域平臺,主要工作係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等5項;二為推動臺美海洋科研交流精進臺灣海廢治理等跨域系統整合能力-海洋廢棄物治理「科技化」,主要工作為推動智慧海洋系統建置。

(二)推動智慧海洋系統建置,允宜研謀介接國家海洋研究院已建立之「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

1.行政院112年7月核定計畫書載示,有關推動智慧海洋系統建置部分,依112年3月我方與美國於國際場域(第8屆我們的海洋大會Our Ocean Conference)場邊高層對話交流共識,推動簽署臺美合作協定;合作架構內容研擬有關海洋監測系統之技術合作案,包含離岸流監測系統合作、海廢微塑膠監測研究、海洋污染物偵測系統合作、研究船船測技術交流、海洋資料管理交換程序對接及人工智慧輔助系統建置等合作活動。

2.海洋基本法第12條規定,政府應進行長期性、應用性、基礎性之調查研究,建立國家海洋資訊系統及共享平臺;爰海委會責成國家海洋研究院建置全國海洋資料庫並於111年5月30日正式啟用「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National Ocean Database And Sharing System,簡稱NODASS),共蒐整國內外109項海洋資料集,以充分發揮科研資源整合效益。

3.承上,有鑑該計畫書未提及我國現有海洋資料庫NODASS,爰有關推動智慧海洋系統建置部分,可比對前揭臺美合作架構有關海洋監測系統之技術合作內容,研謀介接國家海洋研究院已建立NODASS,俾利資源分享。洽據海委會表示,目前尚未確定建置智慧海洋系統之細目與範疇,日後將評估介接NODASS之可行性。

綜上,我國對於海洋廢棄物治理具優異技術量能,擬透過國際合作交流方式,將我國貢獻及影響力推展與發揮,爰海委會113年新增「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布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其中推動智慧海洋系統建置部分,允宜研謀介接國家海洋研究院已建立之「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以達資源共享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