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113年度預算案「海巡工作-偵防查緝勤務」編列2億8,943萬4千元,係偵防分署辦理海域與海岸犯罪、反恐、救難、安全情報蒐整、調查及鑑識等事項。經查:
(一)近年海巡署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之數量概呈增加,主要以高經濟漁產品為最大宗,該署已加強規範
1.綜觀近年海巡署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統計(詳表1),查獲總量自108年之4萬5,368公斤增為111年之48萬832公斤,增加43萬5,464公斤(增幅約9.6倍),其中以漁產品增加30萬9,555公斤居首(占71.09%);又112年截至7月底止查獲私運漁產品29萬6,591公斤,占同期間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總量34萬6,598公斤之85.57%,概呈增加趨勢。
2.海巡署表示主要以查獲高經濟漁產品為最大宗,多數漁民及業者假藉以魚餌或放生等名義利用漁船載運龍蝦、龍魚、白帶魚等高經濟水產品走私至大陸地區,該署已於112年2月函頒「船舶疑似私運高經濟價值水產品之處置要點」,明確規範類案船舶出港前蒐證程序與應注意事項等,加強相關勤務作為。
表1 近年海巡署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統計表 單位:公斤
年度
合計
農產品
林產品
漁產品
畜產品
108年
45,368
22,322
-
23,044
2
109年
38,364
15,063
-
23,290
11
110年
109,222
27,651
-
25,314
56,257
111年
480,832
1,893
-
332,599
146,340
112年1-7月
346,598
5,531
1
296,591
44,475
資料來源:海巡統計月報。
(二)112年5月起查獲螺螄粉走私輸臺案件不斷,允宜強化橫向食安相關通報管理機制
1.海巡署統計自112年5月起至8月19日止,查獲螺螄粉走私輸臺案件共計27案,總重為毛重3,293.92公斤(詳表2),走私模式主要係利用小三通自大陸地區先以人力輸入金門地區後,由業者收買集中後,再利用金門高雄國內貨輪航班運回臺灣本島(貨櫃或包裹);該署於查獲後即針對寄貨人實施調查,並依違反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函送關務署高雄關裁處。
2.海巡署表示查獲小三通走私輸臺案件,主要係移請關務署依海關緝私條例查處,又112年5月起查獲螺螄粉走私輸臺案件不斷,允宜強化橫向食安相關通報管理機制,俾維護國人食安健康。
表2 海巡署112年5月至8月間查獲螺螄粉走私輸臺案件統計表
單位:公斤
項目
單位
時間
地點
數量
1
第五岸巡隊
5月30日
高雄商港
190.3
2
5月31日
高雄商港
283.6
3
6月6日
高雄商港
11.2
4
6月9日
高雄商港
97.2
5
6月20日
高雄商港
147.1
6
6月22日
高雄商港
71.4
7
7月12日
高雄商港
69.2
8
7月22日
高雄商港
24.9
9
8月6日
高雄商港
20
10
8月8日
高雄商港
518.5
11
第九岸巡隊
5月29日
料羅商港
497
12
5月30日
料羅商港
398.12
13
6月1日
料羅商港
101.26
14
6月2日
料羅商港
186.33
15
6月3日
料羅商港
160.96
16
6月5日
料羅商港
170.8
17
6月6日
料羅商港
25.71
18
6月12日
料羅商港
12.32
19
6月15日
料羅商港
3.67
20
7月18日
料羅商港
11.27
21
7月20日
料羅商港
102
22
8月9日
料羅商港
49.41
23
8月14日
料羅商港
35.41
24
8月15日
料羅商港
39.88
25
8月17日
料羅商港
37.38
26
8月18日
料羅商港
17.24
27
8月19日
料羅商港
11.76
說 明:上表統計自112年5月起至8月19日止
資料來源:海巡署。
綜上,近年海巡署查獲私運農林漁畜產品之數量概呈增加,主要以漁民等走私至大陸地區之高經濟漁產品為最大宗,該署已加強規範,又高雄商港及料羅商港自112年5月起查獲螺螄粉走私輸臺案件不斷,允宜強化橫向食安相關通報管理機制,以維護國人食安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