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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迄112年7月底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7處尚未提案,允宜積極強化輔導能量及與地方溝通作業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發展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國發會113年度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計畫編列1,190萬元,業務包含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帶動青年返鄉,促進區域均衡等。經查:

(一)地方創生相關計畫概況

為面對我國總人口減少、人口過度集中大都市,以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成立「地方創生會報」,並由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嗣後宣示108年為臺灣地方創生元年,定位地方創生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並以維持未來總人口數不低於2,000萬人為願景,逐步促進島內移民及配合首都圈減壓,達成「均衡台灣」目標。該會陸續研提「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分別於108年1月及109年10月奉行政院核定,並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4期編列預算,以統合跨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提高整體資源運用效率。

(二)迄112年7月底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7處尚未提案

經洽國發會提供地方創生事業之提案情形,截至112年7月底地方政府已提報171件地方創生計畫,其中118件已提報「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通過,媒合相關資源開始執行,其餘53件輔導中,至於134處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尚未提案者仍有37處(詳表1),占比27.61%,容有改善空間;詢據國發會說明:將持續透過北、中、南、東分區輔導中心,加大外部輔導能量,提高諮詢輔導頻率,強化地方團體與地方政府間之溝通,加速協助鄉鎮公所及地方團體發想及整合,提出地方創生計畫及相關事業提案,並將進一步擴大推動多元徵案,鼓勵地方青年或團體得就近諮詢青年工作站或分區輔導中心,由分區輔導中心協助整合相關事業提案需求,匯集提出地方創生計畫,以加大地方提案能量。

表1 截至112年7月底尚未提案之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一覽表

單位:處

縣市

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

尚未提案比率(%)

鄉鎮區數量

尚未提案數量

屏東縣

27

9

33.33

彰化縣

19

5

26.32

高雄市

15

3

20.00

臺南市

13

9

69.23

臺東縣

13

1

7.69

花蓮縣

10

4

40.00

南投縣

9

2

22.22

臺中市

6

0

-

雲林縣

6

1

16.67

嘉義縣

4

2

50.00

宜蘭縣

3

0

-

新北市

3

0

-

苗栗縣

3

1

33.33

新竹縣

2

0

-

桃園市

1

0

-

合計

134

37

27.61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綜上,國發會負責統籌及協調整合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截至112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已提報171件地方創生計畫,惟優先推動地區尚未提案者仍有37處,允宜強化輔導能量及增進與地方之溝通,並整合相關資源,俾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