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藥品基金113年度編列「用人費用」130億4,891萬3千元,及約用契僱人員預算95億9,104萬1千元,分別較112年度之126億8,300萬1千元及86億6,665萬6千元,增加3億6,591萬2千元(增幅2.89%)及9億2,438萬5千元(增幅10.67%)。經查:
(一)各醫院大量以約聘契僱方式進用專任醫師且成常態,允宜評估其妥適性及效益性
醫師係各醫院從事醫療服務之核心人力,各醫院應依預計業務量妥善規劃編制人力數,並善加訓練及運用,俾提供良好醫療服務,惟目前各醫院多聘有高比例之非屬編制正職之約聘契僱專任醫師辦理業務。
觀察111年度14家區域醫院中,約聘契僱醫師占比超過50%者有4家、40%至49%者有5家、30%至39%者有2家等,占比未逾30%者3家(占總14家之21.43%);12家地區醫院中50%以上者有6家、40%至49%者有1家、30%至39%者有2家、占比未逾30%者僅3家(占總12家之25%)(詳表1);以上顯示部立醫院僱用約聘契僱專任醫師概屬常態,亟待衛生福利部積極就所管各醫院未來長期醫療服務方向、物力及人力協同配置等,確切併同規劃檢討,俾增醫事人力管理效益。
表1 111年度部立醫院正職醫師及約聘契僱醫師概況表 單位:人;%
健保特約類別
機構名稱
正職醫師預算員額數
111年12月31日在職專任醫師(含住院醫師)數
約聘契僱專任醫師數/所有專任醫師數B/(A+B)
正職醫師數/正職醫師預算員額
正職醫師數(A)
約聘契僱專任醫師人數(B)
區域醫院
基隆醫院
61
52
15
22.39%
85.25%
臺北醫院
95
80
44
35.48%
84.21%
桃園醫院
109
93
212
69.51%
85.32%
苗栗醫院
43
27
29
51.79%
62.79%
豐原醫院
71
58
51
46.79%
81.69%
臺中醫院
68
55
69
55.65%
80.88%
彰化醫院
41
37
35
48.61%
90.24%
南投醫院
42
37
30
44.78%
88.10%
臺南醫院
68
58
40
40.82%
85.29%
屏東醫院
31
24
45
65.22%
77.42%
桃園療養院
28
21
17
44.74%
75.00%
八里療養院
20
14
2
12.50%
70.00%
草屯療養院
27
25
13
34.21%
92.59%
嘉南療養院
20
17
0
0.00%
85.00%
地區醫院
嘉義醫院
25
17
22
56.41%
68.00%
朴子醫院
20
9
13
59.09%
45.00%
新營醫院
26
19
15
44.12%
73.08%
旗山醫院
23
21
35
62.50%
91.30%
澎湖醫院
22
19
10
34.48%
86.36%
恆春旅遊醫院
20
8
8
50.00%
40.00%
臺東醫院
31
10
16
61.54%
32.26%
花蓮醫院
37
23
7
23.33%
62.16%
玉里醫院
30
15
8
34.78%
50.00%
樂生療養院
30
28
10
26.32%
93.33%
胸腔病院
20
12
1
7.69%
60.00%
金門醫院
24
23
30
56.60%
95.83%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二)偏鄉地區或醫療重疊區域且營運欠佳之醫院,有招募正職醫師困難情形,允宜檢討改善
揆111年度招募醫師較不易之醫院,包括朴子醫院(正職醫師占員額之45%)、臺東醫院(正職醫師占員額之32.26%)及玉里醫院(正職醫師占員額之50.00%)等地區醫院,係位處偏鄉或處於醫療重疊區域且營運欠佳者,致有招募正職醫師不易情形。
綜上,醫師係各醫院從事醫療服務之核心人力,惟目前部立醫院以約聘契僱方式進用專任醫師成常態,復有偏鄉地區或醫療重疊區域且營運欠佳之醫院,有招募正職醫師困難情形,恐影響醫院核心業務之研發與傳承,衛生福利部允宜就長期需求研謀改進方案,協助各醫院檢討改善,俾增醫療服務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