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以下簡稱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分列「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及「文化交流業務」等7項工作計畫,合共19億5,000萬元,加計文化部所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影視及流行音樂局編列數,總計30億元(詳表1)。經查:
表1 文化部及所屬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文化部本部
文化部所屬
工作計畫
預算案數
工作計畫
預算案數
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
200,000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
480,000
電影事業輔導
320,000
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
100,000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
480,000
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
600,000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200,000
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
220,000
小計
1,000,000
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
150,000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文化交流業務
200,000
傳統藝術中心業務
50,000
文化部本部合計
1,950,000
文化部所屬合計
1,050,000
文化部及所屬總計
3,000,000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書。
(一)計畫概要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總經費100億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年。該計畫總體目標為推動臺灣文化內容振興及發展,促進國家軟實力蛻變轉型,主要以成就臺流影視音內容IP(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權)為核心,辦理內容包含6大面向:1.推波影視音文化內容形成國際臺流;2.以文化內容建構外交軟實力;3.藝術文化內容主流化;4.保護出版文化內容原創力;5.串連創意文化內容產業生態鏈;6.科技文化內容應用突破。
(二)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部分實施內容與出版產業振興方案及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相關,宜整合串連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包含6大面向,其中推波影視音文化內容形成國際臺流內容為:突破國際平臺主導現狀,提升製作規格,提高產量產能,壯大臺流;保護出版文化內容原創力內容為:加大文本創作資源,鞏固文化內容 IP 源頭,以延伸跨域應用,創造多元臺流。另文化部及所屬113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出版產業振興方案」及「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包含「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等計畫之主要實施內容包含影視音在地內容及多元題材與類型開發,提升多元內容產製質量,加速產業生態系數位轉型,並協助影視音及出版產業之跨業與跨國資源整合;蓄積產業動能,優化產業環境,帶動資金挹注內容製作;建立影視音國家品牌,持續拓展國際市場與市場規模,提高國際能見度、助推臺流黑潮邁向國際(詳表2)。據此,「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與前揭計畫內容相關,允宜串連整合前揭各計畫,俾利發揮綜效。
表2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與相關計畫主要實施內容彙總表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
相關計畫內容
「推波影視音文化內容形成國際臺流內容」面向之內容:
突破國際平臺主導現狀,提升製作規格,提高產量產能,壯大臺流。
1.「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
(1)文化部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局113年度預算案編列5億6,235萬2千元。
(2)計畫主要實施內容包括:在地內容及多元電影題材開發;建構獎補助、投融資雙軌之文化金融體系、健全產業發展,強化國片行銷通路;強化電影人才養成、蓄積產業動能;穩定推升多元電影內容產製質量;加速電影產業生態系的數位轉型;協助跨業與跨國資源整合;建立影視音國家品牌。
2.「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
(1)文化部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局113年度預算案編列4億9,970萬1千元。
(2)計畫主要實施內容包括:挖掘編劇人才、開發原生題材及多元戲劇類型;強化人才養成、蓄積產業動能;提升內容產製質量、創發多元經濟效益;加速產業生態系數位轉型並協助跨業與跨國資源整合;建立影視音國家品牌:透過海內外行銷策略拓展;國際輸出,及藉由文化內容策進院積極參與各項重要文化內容展會,強化臺灣內容品牌,拓展國際夥伴,擴大我國影視音內容國際通路與市場規模,助推臺流黑潮邁向國際。
3.「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
(1)文化部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局113年度預算案編列4億3,722萬8千元。
(2)計畫主要實施內容包括優化產業環境,帶動資金挹注音樂內容製作,健全產業發展; 挖掘並培育產業人才,促成國際人才與技術交流,提升專業技能並接軌國際、蓄積產業動能; 開發在地內容,鼓勵多類型音樂及母語音樂創作;穩定提升產製水準及創新應用,加速產業生態系數位轉型;建立流行音樂國家品牌,以多元形式持續拓展國際市場,提高國際能見度。
「保護出版文化內容原創力內容」面向之內容:
加大文本創作資源,鞏固文化內容 IP 源頭,以延伸跨域應用,創造多元臺流。
「出版產業振興方案」
1.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編列1億4,968萬9千元。
2.計畫主要實施內容包括健全市場產銷秩序;扶植本土原創作品創作、輔導獎勵多元形式之出版、青年創作獎勵計畫等;帶動跨界產業投資,擴大出版產業鏈結;提升閱讀風氣並鼓勵消費;出版擴大市場版圖,促進版權交易;加速提高電子書量,推廣數位閱讀;辦理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作業。
資料來源:文化部及所屬113年度預算案書。
(三)為激勵積極達成計畫目標,容待再增訂成果型指標
按績效指標可概分為投入型指標、產出型指標及成果型指標,其中成果型指標可具體衡量推動計畫效應或影響。據文化部提供之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書所載,前述成就臺流影視音內容IP等6面向工作內容訂有多項預期效益之量化指標(詳表3)。細究指標內容,舉辦座談、活動、或說明會場次或展覽檔次、補助件(案)數等投入型指標,或產製戲劇數或影片、資訊及檔案建置數量等產出型指標為數不少,亦有帶動創造產業經濟效益、民眾參觀人次等成果型指標。惟為激勵積極達成計畫目標,容宜再增訂成果型指標,俾充分發揮計畫成效。
綜上,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計畫總體目標為推動臺灣文化內容振興及發展,促進國家軟實力蛻變轉型,實施內容攸關出版產業振興方案、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及流行音樂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等,為利發揮及強化計畫綜效,允宜整合串連與前揭計畫之協作,並再增訂具激勵作用之成果型指標。
表3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預期效益量化指標彙總表
項目
量化效益指標
1.
推波影視音文化內容形成國際臺流
開發臺灣原生故事內容案數;
114至116年每年規劃產製臺灣故事為核心之大河劇、時代劇數量;
115至116年大型國片平均發行量占國片總發行量百分比;
每年催生國際規格臺流戲劇案數;
公視兒少節目播映時數占比;
開發具台灣特色IP項數;
每年辦理有關臺灣流行音樂之座談場次;
每年協助音樂廠牌、藝人或樂團進行海外演出組數;
每年輔助流行音樂產業建構發掘、培訓、製作、行銷之偶像經濟範例案數。
2.
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
每年新開發交流合作機構家數;
每年新開發交流合作國家數量;
每年參與國際大型展會次數;
每年參與國際大型展會活動觸及人次;
每年輔導赴海外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團次;
每年參與國際交流人次。
3.
藝術文化內容主流化
4年共開設戲曲編導基礎培育課程課堂數;
4年完成戲曲劇本創作徵選並發表戲曲新作品本數;
4年辦理兒童戲曲校園巡演場次及參與學童人數;
4年辦理連台戲編創及演出製作案數;
4年策辦結合研究資料、實體文物與數位科技之歌仔戲主題展覽檔次,以及參觀民眾人次;
每年支持個人、團體或組織辦理視覺藝術創作等相關活動案數;
每年協助辦理大型主題策展活動案數,以及參觀人次;
提高選送駐村補助費,增加國外駐村地數量;每年補助場館藝術行政、策展人、藝術評論、藝術鑑價或藝術經紀等相關領域人才培育案數;
每年預計補助年輕藝術家案數;
每年辦理威尼斯建築雙年展臺灣館、臺灣美術史相關之展覽檔次,以及參觀人次;
每年增加入藏臺灣美術重要作品件數,以及出版臺灣重要藝術家紀錄及影音之藝術家人數;每年藝術銀行計畫辦理實體或線上展覽檔次;
每年支持國內藝術村及專業藝文場館、視覺藝術組織提升營運績效案數。
4.
保護出版文化內容原創力
推動公共出借權,每年獲益出版社家數及每年成長比率;
電子書補助每年本數及數量增加百分比,以及每年補助平台進行網站服務優化案數;
80%以上縣市公共圖書館之圖書採購,圖書費高於圖書定價7折以上;
每年預計獎勵創新書市活動案數及預計總參與人次;
提升獨立書店銷售,帶動創造產業經濟效益金額;
每年預計補助國外出版社辦理臺灣外譯圖書之行銷案數;
與駐外單位辦理外譯臺書在地深耕推廣計畫場次;
每年預計補助出版社製作優質譯本數量;
每年邀請譯者、研究者及創作者駐館之人數;
臺灣文學翻譯出版暨推廣計畫,5年完成臺灣圖書之外譯出版種數。
5.
創意文化內容產業生態鏈
推動國際合資或合製案例組數;
支持多元內容開發或製作投資案數;促成臺灣內容跨域創新示範案數;
帶領內容業者參與累積國內展會檔次;
參與國際文化科技或內容產業累積展會場次。
6.
養成科技文化內容跨世代競爭力
5年建置文資詞條,運用Wikipedia 傳播文化資訊數量;
5年完成文化景點之 Google Maps 商家檔案數量;
5年製作藝文場館或博物館之虛擬導覽影片數量;
5年就藝文場域進行藝文體驗與消費數據分析數量;
每年收斂並研析全球文化領域相關前瞻技術趨勢,提出適合我國之發展建議報告1份;
預計邀請關注文化科技之科技專家擔任文化科技指導顧問人數;
整合我國適合應用與推動之文化科技發展工具數量,以及每年辦理輔導各業務司與內容創作團隊熟悉並導入應用之工作坊場次;
每年透過補助方式催生專業精緻內容與普惠文化常民內容作品案數;
預計每年針對3項科技與內容創作跨域培訓主題,開辦培訓班級數量,以及吸引加入之內容創作人才數量;
預計每年補助由內容創作人才運用數位工具產製之文化作品案數;
預計透過網路平台成立推播頻道數量,以及每年推播補助運用科技工作創作之作品項數;
為搭建文化與科技溝通橋梁,促成業者跨領域合作,辦理說明會及交流工作坊場次;
每年實施實驗性共融測試,串聯文化內容與跨虛實技術整合之共創團隊數;
每年補助內容創作團隊結合科技大廠跨虛實沉浸式技術共創產製示範性內容作品案數;辦理跨虛實沉浸式創作內容海外行銷活動場次。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提供之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