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於「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編列辦理出版產業振興方案,暨輔助實體書店等文學發展及閱讀推廣業務所需經費1億4,968萬9千元及5,254萬3千元,合共2億223萬2千元。經查:
(一)出版產業振興方案概要及預算執行情形
1.出版產業振興方案目標為重振臺灣出版產業、帶動文化產業發展、活絡閱讀消費市場、推動產業人才培育及提升我國出版品國際能見度。辦理期程為106至113年度,計畫總經費12億994萬元。113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主要辦理內容為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獎補助計畫、扶植閱讀平臺發展、推動全國閱讀日活動、扶植本土原創作品創作、出版品或漫畫之海內外展覽、研究典藏、行銷推廣及漫畫基地營運。
2.該方案106至112年已編列8億587萬4千元,迄112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7億3,426萬元,累計執行數6億5,484萬9千元,占累計分配數之89.18%,允宜持續控管執行進度。
(二)106年至112年7月底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獎補助已結案件因受獎助創作者無意願而未完成媒合轉化為市場作品占比17.46%,尚有研謀改進空間
文化部出版產業振興方案辦理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獎補助計畫挹注經費鼓勵文學創作新秀,並於青年創作完成後,舉行媒合及發表會,期加速創作轉化為市場產品之過程,帶動作品銷售成長及文學影響力,累積臺灣原創資產。詢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該獎助計畫自106年度至112年7月底累計補助260案,合共6,430萬3千元,而已結189案中計有149案經協助媒合,然因受獎助創作者無意願而未經媒合者計33案,占已結案數之17.46%(詳表1),尚待妥研提升媒合率之策。
表1 106年至112年7月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獎補助計畫執行情形彙總表 單位:案;%
累計獎助案數
創作期程尚未屆期案數
已結案
項目
小計
協助媒合
受獎助創作者
自行媒合
受獎助創作者
無媒合意願
260
71
案數
189
149
7
33
占比
100
78.84
3.70
17.46
說 明:上表所列協助媒合包含洽談與簽約件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提供資料。
(三)部分受補助實體書店於5年內停歇業或解散,仍待探究原因
文化部鑑於獨立書店為國家與城市文化之具體指標,凝聚當地社區情感,且為重要之閱讀推廣場域,爰補助實體書店開設、營運及推廣閱讀,期透過資源挹注強化書店發展能量,提升其自主經營能力。詢據文化部說明略以,106年至112年7月補助實體書店297案,補助金額合共1億154萬元,惟受補助後5年內停(歇)業或解散計6案,補助金額325萬元,仍待進一步探究原因。
綜上,文化部為促進出版產業發展,並厚植國人文化涵養,推動出版產業振興方案,獎助青年創作及培力新秀,並補助實體書店開設與營運。惟其中17.46%之受獎助創作者無意願將創作媒合轉化為市場作品,允宜妥謀提升媒合率,俾增進計畫效益。另部分受補助實體書店於補助後5年內即停歇業或解散,允宜探究原因以強化營運輔導機制,協助實體書店妥善維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