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編列4,830萬9千元,辦理博物館事業推展,主要內容包括落實文化近用、保存多元族群文化、博物館智慧升級、發展博物館事業、健全博物館環境、輔導博物館營運及博物館法定業務等。經查:
(一)博物館法施行迄今已逾8年,依該法擬訂之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尚處未定
博物館法於104年7月1日制定公布並施行。依該法第2條第1項及第3條第3項規定,文化部應擬訂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每4年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作為推動博物館發展之政策依據。詢據文化部表示略以,已彙整105至107年諮詢專家學者、評鑑館所回饋及108年博物館論壇獲致意見,於110年7月完成博物館政策白皮書草案,並依各相關主管機關建議調修後,於111年1月28日函報行政院。嗣復依行政院意見增補修正後於111年11月間轉送行政院。據此,博物館法施行迄今已8年餘,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尚未定案,允宜加速研訂與核定程序。
(二)博物館評鑑之後續改善追蹤與輔導機制亟待強化
1.文化部於104年12月依博物館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發布博物館評鑑及認證辦法,於110年度累計完成首輪公立博物館69館評鑑,並經整體檢討及評鑑會審議後,調修評鑑實施計畫,於112年下半年賡續推動評鑑。
2.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陳,110年博物館評鑑會議已有委員建議文化部追蹤各博物館對於評鑑意見改善辦理情形,惟文化部完成評鑑1年以上,仍有4家館所未上傳評鑑建議評估報告表至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業務資料彙整分析平臺,顯見文化部未落實追蹤博物館評鑑意見改善情形。詢洽文化部表示,迄112年8月底止4家館所已有3家上傳相關資料,另將持續督促未上傳之館所儘速完成上傳。
3.揆諸前述,博物館評鑑制度係為協助博物館透過自評及與外部專家討論對話,促進博物館確立中長程館務發展方向,提高博物館專業性、公共性及多元性,爰為發揮評鑑之效,允宜適時追蹤評鑑後續之改善情形並適時輔導。
綜上,博物館法公布施行迄已逾8年,文化部允宜加速完成該法規定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之研修與核定,俾據以推動博物館發展。另為發揮評鑑制度促進博物館健全發展之效,允宜完善評鑑後續之改善追蹤與輔導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