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編列2億8,612萬3千元,辦理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主要內容為補助地方政府、國內團體、大專校院辦理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青年村落文化推動方案及行政費用等。經查:
(一)計畫概要及預算執行情形
1.「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目標係延續過往推動社區營造政策之成果,並面對當代社會之議題,深化民主治理,擴大公共參與及促進社會改造。計畫執行期間為111至116年,預計總經費21億750萬元。
2.該計畫截至 112 年度預算累計編列 5億4,135萬 6 千元,迄112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4億2,512萬3千元,累計執行數4億821萬7千元,占累計分配數之96.02%,預算執行尚符預計進度。
(二)推動社區營造工作迄近30年,尚有101個村里未曾獲補助,有待探究原因
文化部(含前文化建設委員會)自83年開始推動社區營造相關工作,迄今近30年,累計已補助7,659個村里辦理社區營造,占全國村里數7,760個之98.70%,尚有101個村里未曾獲補助,其中臺北市90個、新竹縣3個、苗栗縣2個、嘉義縣6個村里(詳表1),有待探究原因,俾利補助資源之衡平挹注。
表1 截至112年7月累計已接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推廣計畫」補助之村里數統計表 單位:個
縣市別
該縣市村里數
累計已補助村里數
未曾獲補助村里數
臺北市
456
366
90
新北市
1,032
1,032
0
桃園市
504
504
0
宜蘭縣
233
233
0
新竹市
122
122
0
新竹縣
192
189
3
苗栗縣
275
273
2
基隆市
157
157
0
連江縣
22
22
0
臺中市
625
625
0
南投縣
262
262
0
彰化縣
589
589
0
雲林縣
391
391
0
嘉義縣
357
351
6
嘉義市
84
84
0
臺南市
649
649
0
高雄市
891
891
0
屏東縣
463
463
0
金門縣
37
37
0
澎湖縣
96
96
0
臺東縣
147
147
0
花蓮縣
176
176
0
合 計
7,760
7,659
101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三)110及111年度青年村落行動計畫逾期繳交期末報告數分別為21.80%及15.38%
1.文化部為激勵青年因應文化、社會、環境及經濟等議題之挑戰,透過掌握在地知識,連結村落文化及社區營造與社群網絡,提出解決社區及社群公共議題之計畫,實踐公民文化行動,爰推動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就核定案件提供獎勵金,並規定工作進度達100%者,應繳交期末報告。
2.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110年度核定64件中,未如期完成計畫繳交期末報告件數14件,占比為21.88%,其中未申請展延件數占比高達42.86%(詳表2)。
3.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原規定執行期程以核定日起至預算年度之11月30日,文化部110年8月修正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增加2年期計畫及考量增加當年度執行計畫天數,修正111年度執行期程放寬為「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1年為原則;惟依實際發展需求,得提2年期計畫。」惟111年度核定39件中未如期完成計畫繳交期末報告件數占比仍達15.38%(詳表2),顯示相關執行管控尚有精進空間。
表2 110年度及111年度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核定案件繳交期末報告情形彙總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年度
核定
件數A
核定
金額
未如期完成計畫繳交期末報告件數
未申請展延件數
件數B
占比(B/A)
件數C
占比(C/B)
110
64
26,369
14
21.88
6
42.86
111
39
25,210
6
15.38
1
16.67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提供資料。
綜上,社區營造工作自83年推動迄今近30年,全國尚有101個村里未曾獲補助,允宜進一步探究原因,並衡平補助資源之挹注。另110及111年度推動青年村落行動計畫之核定個案報告逾期繳交報告比率約1成5至2成餘,對相關執行管控仍有精進改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