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文化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再擴大成年禮金之發放對象,允宜持續擴增可消費店家數,俾利青年運用體驗該禮金多元類型藝文活動,並達藝文產業振興之效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九、再擴大成年禮金之發放對象,允宜持續擴增可消費店家數,俾利青年運用體驗該禮金多元類型藝文活動,並達藝文產業振興之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編列19億9,980萬元,辦理藝文消費促進推展,主要內容為推動文化幣之藝文消費及體驗點數機制、發放文化成年禮金、產業消費點數推廣加碼及媒合民間資源挹注。經查:

(一)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文化成年禮金經費,發放對象再擴大為16至22歲青年,預計150.1萬人受惠

1.文化部112年度預算編列1億9,980萬元推行鼓勵藝文消費常態化方案,規劃發放18歲青年(民國94年出生)1,200點成年禮金。嗣於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下稱疫後特別預算)將成年禮金發放對象擴及19至21歲(民國90年9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出生)之青年。前開文化成年禮金分別預計受惠人數為20.6萬人及77.9萬人,並自112年6月6日開放領取及使用,迄同年7月31日止已領取人數69.1萬人,已消費金額3億3,424萬4千元。

2.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編列19億9,980萬元推行藝文消費促進發展,將文化成年禮金發放對象再擴大為16至22歲青年(民國91年至97年出生者),每人1,200點文化幣(文化幣1點等同於新臺幣1元),預計150.1萬人受益(詳表1)。

表1 文化部112至113年度單位預算及疫後特別預算編列文化成年禮金發放彙總表

項目

112年度預算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113年度預算案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預計

預估發放人數(萬人)

20.6

77.9

-

150.1

每份金額(元)

1,200

-

1,200

文化成年禮金總金額(新臺幣千元)

199,800

442,600

302,600

-

1,999,800

年齡與資格

民國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

民國90年9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出生,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

-

民國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出生,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

領取及使用期間

112年6月6日開放成年禮金之登記領取及使用,使用期間1年,至113年6月30日止

-

尚在規劃階段

迄112年7月31日實際領取人數(萬人)

69.1

-

-

迄112年7月底已消費金額(新臺幣千元)

334,244

-

-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二)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類別包含7大類別,並以鼓勵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原則,排除線上設計平臺之品牌及線上展演

1.文化部推動文化成年禮金係緣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編列辦理藝文振興而推出「藝FUN」券,透過發給600元讓民眾自選參與藝文活動之方式,具鼓勵文化消費之效,並參考法國及義大利政府鼓勵青年文化消費措施。

2.該部推動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類別包含書店及出版業、電影院(僅限國片)、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不含線上展演)、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場域、流行音樂(僅限本國籍藝人演唱會)、文創工藝(不含線上設計平臺之品牌)等七大類別。有別於「藝FUN」券,文化成年禮金係以鼓勵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原則,並以支持本國原生文化內容為主,故於電影院消費限定「國片專屬」,演唱會以本國籍藝人於國內演出消費折抵為主(詳表2)。另鑑於目前疫情已趨緩,為鼓勵青年走出戶外,進行實體消費及體驗,故排除線上設計平臺之品牌及線上展演。

表2 藝FUN券及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店家數及類別比較表

項目

藝FUN券

文化成年禮金(迄112年7月底止)

可消費店家數

1萬8,650家次

1萬6,083個消費點

可消費類別數

包含書店及出版業、電影院、表演藝術(包含線上展演)、博物館、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唱片行及樂器行、視覺藝術與工藝設計(包含線上設計平臺之品牌)等七大類別。

包含書店及出版業、電影院(僅限國片)、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不含線上展演)、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場域、流行音樂(僅限本國籍藝人演唱會)、文創工藝(不含線上設計平臺之品牌)等七大類別。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三)迄112年7月底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店家1萬6,083點,未及藝FUN券可消費店家數,有待持續招商

1.依本院審議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決議(八十)略以,藝FUN券之執行結果,近三成之店家,接受約八成五消費者使用藝FUN 券進行消費,藝FUN券之消費類別顯有過度集中之傾向,文化部提出文化禮金之政策,係使藝 FUN券常態化,然藝FUN券具體成效之困境,於常態化後,仍有待解決,允宜深入瞭解各文化產業特性及消費習慣,提出更妥善之政策。

2.詢據文化部表示略以,該部持續增加各類型可使用之店家數,並鼓勵推出加碼優惠共同行銷。自112年6月6日成年禮金開放領用以來,相較藝FUN券,「書店及出版業」使用占比自60%下降至46.9%,且全臺超過400家獨立書店參與,其中超過92%之獨立書店已收到文化幣,另「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使用占比亦由藝FUN券之8%增為16%,未來將持續規劃相關重點產業之振興策略。

3.文化部採行加碼優惠共同行銷措施,已有降低消費類別過度集中之初步成效,惟迄112年7月底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店家數為1萬6,083點,未及藝FUN券可消費店家數1萬8,650家次(詳表2),有待持續招商擴增可消費店家數。

綜上,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擴大發放對象為16至22歲青年之文化成年禮金經費。為避免藝FUN券消費類別及店家集中現象,文化部採行加碼優惠共同行銷措施,已見初步成效,然迄112年7月底文化成年禮金可消費店家數仍未及藝FUN券可消費店家數,為利青年運用成年禮金體驗不同類型藝文活動,並達藝文產業振興之效,允宜持續招商擴增可消費店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