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持續編列3億1,810萬元,辦理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計畫。其內容主要為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新建工程前置作業及補助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辦理空總全區綜合業務、物業管理、各項推廣活動、行銷宣傳、實驗創新計畫及合作計畫等。經查:
(一)計畫概要及預算執行情形
1.「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於107年8月18日正式啟動,由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進駐營運管理。文化部延續「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107-108年)」,於108年提擬「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綱要計畫」(以下簡稱空總第二期計畫),並於同年11月獲行政院原則同意續辦,109年度已編列預算3億6,025萬1千元。110年度因計畫遲未完成審議程序而暫緩編列預算。111年度再依行政院函同意之經費額度,編列預算2億2,156萬3千元。
2.前開文化部108年度提擬並獲行政院原則同意續辦之空總第二期計畫,嗣經修正而於110年11月12日獲行政院核定。核定計畫較原擬計畫差異為:(1)因文化資產審議公告新增古蹟定著範圍及多棟古蹟及附屬建物,使可開發面積大幅下降,致科技部(現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經濟部退出原計畫之新建工程項目。(2)辦理期程由109年至116年修正為111年至113年。(3)總經費由原規劃153.44億元(經濟部44.63億元、科技部20.22億元及文化部88.59億元),縮減為只餘文化部之7億5,583萬8千元。
3.空總第二期計畫於112年6月再次經行政院核定修正,總經費調整為10億2,407萬9千元,增加2億6,824萬1千元,並延長期程1年至114年。修正計畫原因主要為新增古蹟修復工程經費及鄰近古蹟未具文資身分之「新辦公大樓」拆除工程,並因應營建物價上漲調整經費。
4.該計畫截至 112 年度預算累計編列4億3,766萬7 千元,據文化部表示,迄112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3 億4,618萬8千元,分配經費執行率為100%,依規劃進度辦理,無落後情形。
(二)第一期計畫預計107年完成基地都市計畫變更,嗣改於第二期計畫辦理多年迄尚未完成,刻依臺北市政府初審意見蒐集全區規劃為文教用地之地方意見
1.空總文化實驗場基地之都市計畫變更於第一期計畫原預計107年度完成,嗣改於第二期辦理,而該計畫基地經臺北市政府建議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及辦理土地回饋。
2.詢據文化部112年9月18日表示略以,空總都市計畫變更概要內容於110年7月19日函送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並於110年9月3日、111年3月15日與臺北市政府召開2次協商會議,期間並有多次公文往返針對回饋方案進行討論,111年5月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去函該部表示臺北市政府提出異地回饋標的皆已有使用計畫或為其他基金財產。
3.該部經彙總國有財產署意見及重新評估未來整體使用規劃後,改採「南側古蹟保存區、北側文教用地及免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之規劃於111年10月間向臺北市政府續提出都市計畫變更方案。目前文化部刻依臺北市政府112年1月函請評估全區規劃為文教用地及納入地方居民意見等初審意見,針對空總都市計畫未來變更方向蒐集地方意見,預計112年底前完成地方座談會,並依臺北市政府初審意見修正計畫內容,重新提送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4.揆諸前述,空總基地都市計畫變更影響整體使用規劃,文化部允宜積極完成臺北市政府初審應辦理事項。
綜上,文化部113年度賡續辦理「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綱要計畫」,其基地都市計畫變更作業辦理多年迄尚未完成。為利於都市計畫變更之順遂及基地之整體規劃利用,允宜積極儘速依初審意見完成地方座談會及送審計畫之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