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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基地經重新指定古蹟迄已逾2年,尚未完成計畫修正,允宜加速辦理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一、「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基地經重新指定古蹟迄已逾2年,尚未完成計畫修正,允宜加速辦理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文化部113年度預算案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編列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以下簡稱華山2.0計畫)所需經費1億元,辦理華山2.0軟體計畫。按華山2.0計畫係以現有華山文創園區ROT範圍旁之舊酒類試驗所、原B/ROT案共構停車場及周邊延伸空間作為計畫範圍用地,辦理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規劃設計、新建工程與軟體營運計畫。其新建工程主要規劃具文化內容中介組織進駐之行政管理、產業支持、公眾展演與生活機能等功能之空間,而軟體計畫係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協力扶植內容產業發展,並以軟體先行,預計待硬體興建完成後,即已具足夠量能進場銜接產業化,產生產業效益。該計畫總經費32億3,315萬9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3年。

該計畫截至 112 年度預算累計編列7億9,017萬7千元,迄112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7億5,182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7億4,349萬4千元,占累計分配數之98.89%。詢據文化部表示略以,軟體計畫之各項工作持續依規劃進度辦理,無落後情形。另有關硬體興建進度,因110年3月臺北市政府重新指定古蹟並擴大古蹟定著範圍,致整體新建工程規劃內容須配合調整,經行政院111年8及9月間會議結論重新檢討新建量體。該部刻正修正計畫,並配合前期樹保計畫(含樹木移植)、地下機房及管線拆遷等工程前置作業,調整規劃設計及工期。

綜上,文化部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因110年3月臺北市政府重新指定古蹟並擴大古蹟定著範圍,致須配合調整新建工程規劃,惟迄112年9月已2年餘尚未完成計畫修正作業,允宜加速辦理,以利計畫執行及藝文產業集聚效益之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