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及國父紀念館原隸屬教育部,配合組織改造,自102年度起改隸文化部,並設置文化作業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其中包含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中正紀念堂作業基金及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之分預算。惟文化作業基金自設立以來,營運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所需財源,均高度仰賴政府部門編列公務預算補助,允宜加強開源節流,提升自主收入比重。茲說明如下:
(一)作業基金應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所定,作業基金為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另據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作業基金應依基金設置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並參過去實績及業務增減情形,核實估計其賸餘或短絀;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或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爰作業基金應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二)文化作業基金之收入來源主要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
文化作業基金業務收入來源主要包含下列3項:
1.勞務收入:主要係展覽場門票收入。
2.教學收入:係辦理各類課程及研習營等推廣教育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主要係接受文化部補助文化機構發展經常支出之收入、接受政府機構補助等收入及展覽圖錄印製等分攤款或贊助款。
文化作業基金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政府補助收入7億2,619萬7千元、占收入總額86.24%,其中文化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包含接受文化部補助文化機構發展經常支出之收入5億6,401萬7千元及「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700萬元,合共5億7,101萬7千元。另其他補助收入包含「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及「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等專案計畫合共1億5,518萬元。又近年(109至111年度)收入逾8成來自文化部及政府機構補助(詳表1),文化作業基金允宜研謀提升自籌財源比例,並增營運績效。
表1 109至113年度文化作業基金各項收入預、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勞務收入(A)
0
0
5,188
500
6,866
教學收入(B)
27,801
22,669
35,317
33,470
39,175
政府補助收入小計(C=D+E)
567,380
648,059
690,660
699,379
726,197
文化機構發展補助收入(D)
537,426
552,931
554,110
553,543
571,017
其他補助收入(E)
29,954
95,128
136,550
145,836
155,180
其餘業務收入及業務外收入(F)
72,373
51,179
84,139
72,995
69,840
合計(G=A+B+C+F)
667,554
721,907
815,304
806,344
842,078
政府補助收入占比(H=C/G×100%)
84.99
89.77
84.71
86.73
86.24
說 明:109至111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2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文化作業基金預、決算書。
綜上,作業基金為獨立之財務個體,其雖非以營利為目的,最低限度仍應以自給自足為原則,惟文化作業基金經常營運收支等所需資金均高度仰賴政府公務預算補助,允宜妥善規劃基金財務收支,研謀提升營運績效與自籌財源,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