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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七、增撥科發基金資金允宜依本院決議,按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與資本門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國科會113年度預算案「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增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稱科發基金)430億3,187萬6千元,全數列為資本門「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經查:

(一)本院已數度決議檢討修正增撥科發基金經資門劃分

本院審議107至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科會增撥科發基金全數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入帳並列為資本門,各年均決議須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以符實情(詳表1);另本院審議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增撥科發基金396 億3,321 萬1 千元凍結案,參據國科會解凍報告內容略以:「增撥科發基金預算之編列科目,經本會函詢行政院主計總處後,依預算法等規定全數編列『設備及投資』科目。」

(二)預算法規定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屬資本支出,其餘歲出為經常支出,主計總處對設備及投資-投資之定義,頗值商榷

1.依預算法第10條第3項及第23條規定,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其餘歲出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且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2.主計總處於92年度以前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對於「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定義:「凡以一定之資金經營某事業或轉移於其他事業作為生產資本,預期將來有利益者屬之。」惟自93年度起改為:「凡對其他事業(含非屬信託基金之特種基金及民間企業)挹注一定資金作為該特種基金及民間企業之資本者屬之。」其將挹注資金作為特種基金之資本即屬投資,刪除預期將來有利益者之條件,容值商榷。

(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與經濟部科專計畫同為科技發展計畫,經濟部依補助支出性質歸類

經查經濟部113年度預算案編列科技專案計畫228億9,755萬元,依補助支出之性質歸類,資本門僅14億6,905萬元(約占6.42%)。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雖係透過基金轉撥,惟與經濟部補助科技專案計畫本質均同為科技發展計畫,係基於其對國家未來整體科技及經濟發展可直接或間接產生效益而予以補助,國科會未依補助計畫支出性質,而將挹注科發基金之資金全數列為「設備及投資─投資」,歸類於資本門,妥適性有待斟酌。

綜上,國科會113年度預算案將增撥科發基金430億3,187萬6千元全數列「設備及投資-投資」,屬資本門,允宜依本院決議,並參酌經濟部科專計畫,按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及資本門,以符實情。

表1 本院有關撥補予各特種基金經資門劃分決議摘要

決議

內容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科技部決議(二十一)

科技部10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增撥科發基金329億8,275萬9千元,且全數列為資本門。科技部挹注科發基金資金,再由科發基金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一般行政管理經費等,其用途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全數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入帳並列為資本門,未盡允洽。再者,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與經濟部補助科技專案計畫,本質同為補助科技研發計畫,卻因透過基金轉撥與否而對經資門歸類標準不同,恐值商榷。要求科技部應依立法院決議重新檢討修正,並參酌經濟部科專計畫依支出性質之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以符實情。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科技部決議(三十七)

…科技部108年度預算案增撥科發基金326億7,353萬2千元,全數列「設備及投資—投資」,屬資本門。…允宜依立法院決議,並參酌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依支出性質之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科技部決議(二十二)

…請科技部務必懇切檢討,其增撥科發基金全數列「設備及投資─投資」,屬資本門,建請研議依立法院決議,並參酌經濟部科專計畫,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及資本門,以符實情。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科技部決議(一一七)

…科技部未依補助支出性質歸類,而將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全數歸類為資本門「設備及投資─投資」,妥適性有待斟酌。爰要求科技部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及資本門…。

資料來源:彙總自各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