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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3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收入,以改善收支短絀情形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3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收入,以改善收支短絀情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何殷如

災防中心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4億4,632萬6千元,支出4億5,725萬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092萬4千元。經查:

(一)自籌收入主要來自國科會及國科會以外政府單位,而來自民間之收入甚低

災防中心109至111年度自籌收入預算數介於6,552萬8千元至7,551萬元間,決算數介於1億2,466萬3千元至1億3,702萬3千元間(詳表1),雖均超逾預算數,惟其主要來自國科會等政府部門,而來自民間之收入決算數僅介於3千元至57萬元間,112及113年度預算數僅分別編列5千元及31萬元。

(二)111年度決算收支相抵後轉絀為餘,惟112及113年度預計仍為短絀,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改善短絀情形

該中心109及110年度決算收支相抵後為短絀分別為389萬5千元及532萬8千元,111年度轉絀為餘,賸餘數951萬2千元,惟主要係源自國科會等政府部門收入決算較預算增加6,095萬3千元所致,112及113年度又預計分別短絀907萬7千元及1,092萬4千元(同表1),顯示該中心短絀情形恐短期間難以改善。參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23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本中心之績效評鑑;其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一、…。三、本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四、本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五、其他有關事項。」鑒於自籌款比率達成情形為該中心績效評鑑項目之一,允宜研謀適度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減輕國庫負擔。

綜上,該中心近年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政府部門,來自民間部分之金額甚低,113年度預算案數僅編列31萬元。衡酌該中心設置條例已明定自籌比率達成率為績效評鑑項目之一,且近年收入已不敷支出,允宜研謀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以改善短絀情形。

表1 災防中心109至113年度自籌收入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預算案

自籌收入

65,528

124,663

70,610

127,744

75,510

137,023

90,005

96,010

—國科會

40,000

75,622

36,000

49,957

25,000

55,960

31,000

35,000

—國科會以外政府單位

25,518

49,036

34,600

77,784

50,500

80,493

59,000

60,700

—民間

10

5

10

3

10

570

5

310

總收入

375,098

433,638

387,047

438,037

383,972

452,542

433,932

446,326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

17.47

28.75

18.24

29.16

19.67

30.28

20.74

21.51

本期短絀

-19,862

-3,895

-20,403

-5,328

-8,115

9,512

-9,077

-10,924

資資料來源:彙總災防中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