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113年度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新增「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1億5,300萬元,辦理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蘇澳溪支流防砂壩設計及興建設施等業務。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要及所需經費
1.計畫內容:為改善蘇澳地區水患,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前於102年12月經經濟部同意蘇澳溪治理規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三階段實施計畫-縣管河川蘇澳溪水系分洪道規劃」),宜蘭縣政府後續於109年間通過工程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該項工程預計將蘇澳溪主流分洪,分洪方案以發生梅姬颱風情形下,蘇澳溪主流堤防不溢淹、分洪量採用大值之情況作為蘇澳地區保護標準,同時降低主流水位及雨水下水道幹線出口處水位,以減輕區內淹水災害,並排除上游泥沙及減緩中、下游河道及蘇澳港淤積情形。
2.辦理期程及經費需求:(1)計畫執行期程113至116年;(2)計畫總經費54億1,343萬元(詳表1);(3)水利署113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億5,300萬元。
3.113年經費用途:(1)分洪道基本設計(含水工模型試驗)5,300萬元;(2)生態檢核、施工前監測等3,000萬元;(3)漁業權補償費發放2,000萬元;(4)用地取得經費5,000萬元。
表1 「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總經費明細 單位:新臺幣萬元
成本項目
工程費
說明
1.設計階段作業費
14,186
以直接工程成本4%估計
2.用地取得及土地補償費
5,126
(1)土地補償費
4,518
每公頃單價依市價費用估計
(2)地上補償費
502
每公頃200萬元計算
(3)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
88
(4)用地取得行政作業費
18
每公頃7萬元計算
3.工程建造費
462,031
(1)直接工程成本
354,647
(2)間接工程成本
26,559
以直接工程成本7.5%估計
(3)工程預備費
53,197
以直接工程成本15%估計
(4)碳盤查費用
1,000
(5)物價調整費
26,588
工程建造費(1)至(3)加總之6.12%估計
4.漁業權補償費
60,000
合計
541,343
資料來源:「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112年3月核定版。
(二)允宜加強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規劃工程辦理方式,降低對當地海域之影響
宜蘭縣於99年因梅姬颱風在東北季風共伴效應下,2天累積1,000毫米以上之雨量,造成蘇澳、羅東、冬山、大同等多個鄉鎮淹水,造成民眾生命財產及農林漁牧嚴重損失,後續為降低可能之水災損失,水利署於「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進行冬山河排水系統等整治相關工程,詢據水利署說明,迄111年底宜蘭縣易淹水已改善面積達47.69平方公里,惟相關改善淹水面積尚未包含「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辦理範圍。有鑑於蘇澳地區地勢低窪,為減緩高強度延時降雨可能肇致之淹水災情,水利署預計自113年起以專案方式編列預算補助宜蘭縣政府辦理「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為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成,允宜積極督導及協助縣政府辦理,並強化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復據「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說明,其隧道路線出口附近海域因洪水影響範圍將隨分洪水量及濁度程度之提高而增加,魚群可能因浮游動植物受生存環境轉劣降低而減少食物供應等,進而迴避此影響區域,恐將造成當地漁業產值受損。依據漁業法第29條規定,宜蘭縣政府應進行漁業權補償事宜,「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按員山子分洪案例估列補償費6億元,惟因蘇澳當地特定漁業權設置情形、可能影響範圍及補償分案等尚待評估及協商,允宜加強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規劃工程辦理方式,降低對當地海域之影響,並依法對於受損漁民辦理漁業權補償事宜,後續營運時亦應持續辦理水質監測作業,俾維漁民權益。
綜上,水利署113年度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新增「蘇澳溪分洪工程計畫」1億5,300萬元,以專案方式編列預算補助宜蘭縣政府辦理蘇澳溪分洪工程,允宜加強協助地方政府妥善規劃工程辦理方式,降低對當地海域之影響,並強化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以利工程推動,有效改善地方淹水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