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113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科目編列2億6,069萬4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2億3,534萬3千元增加2,535萬1千元(增幅10.77%)。主要係因應組織改制新增預算員額22人及相關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所致。謹說明如下:
(一)因應組織改制後增加能源政策規劃相關業務,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與增加24個主管職位
經濟部組織法全文修正案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定於同年9月26日施行,依據該法第5條規定,能源署除負責能源相關業務之執行與管理外,增加能源政策之規劃事項。另據該署說明,原規劃承接之核後端業務改由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以下簡稱國營司)辦理。爰此,該署編制員額由140人擴增至235人,112年度預算員額原為138人,組改升格後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惟因配合核後端業務改由國營司負責,移撥職員、聘用人員各1名至國營司。
據該署說明,組織改制升格後之預算員額業經行政院112年9月13日核定,並自同年9月26日生效。爰該署組改後職員及聘用人員預算員額分別為職員159人及聘用38人(詳表1)。
表1 能源署組織改制前後員額編制對照表 單位:人
項目
改制前
改制後
差異
備註說明
職員
編制員額
140
235
+95
組改後核後端業務改由經濟部國營司負責,配合移撥職員、聘用人員各1名至國營司。
預算員額
138
159
+21
聘用人員
39
38
-1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二)因應組織改制相關經費分由112及113年度公務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支應,允宜秉節約原則,核實撙節相關費用
據能源署提供資料,為因應組織改制相關費用包含:組改後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增加24個主管職位,其112年9月26日起至112年底以及113年度所需人事費、水電通訊、租用辦公室租金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印刷裝訂、擴充電話系統等支出,合計2,765萬7千元,分別由公務預算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預算陸續支應(詳表2)。
揆諸該署113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組改作業所需經費2,349萬2千元,其中以人事費1,576萬3千元為最鉅,其次依序為租用辦公室租金273萬3千元、增租辦公空間所需電源接線費、網路及電話線施工等152萬5千元、個人電腦主機等132萬元,以及物品、一般事務費及保險費等。允宜審酌業務調整情形斟酌新增員額進用時程,並確實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規定及秉撙節原則,精簡租金支出與相關費用。
綜上,能源署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因應組織改制所需之相關費用2,349萬2千元(另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80萬元),允宜確實依行政院相關規定並秉撙節原則,核實精簡各項開支。
表2 能源署112及113年度因應組改作業相關費用列支科目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別
工作計畫
112年度
113年度
單位預算
一般行政-人事費
1,447
15,763
一般行政-業務費
643
6,309
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
-
100
一般行政-資訊管理-業務費
-
1,320
小 計
2,090
23,492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
650
800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說明)
625
-
小 計
1,275
800
合 計
3,365
24,292
說 明:擴充電話系統所需經費62萬5,295元經行政院112年8月8日院授經計字第11200669670號函同意先行辦理,並於113年度補辦預算。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預算中心整理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