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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及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中心、能源署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113年度配合組織改制增列人事及行政作業相關預算,仍宜依相關規範並秉撙節原則,力求節約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水利署及所屬、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地質調查及礦業中心、能源署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伍、能源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涂玉枝 羅玉姍

能源署113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科目編列2億6,069萬4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2億3,534萬3千元增加2,535萬1千元(增幅10.77%)。主要係因應組織改制新增預算員額22人及相關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所致。謹說明如下:

(一)因應組織改制後增加能源政策規劃相關業務,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與增加24個主管職位

經濟部組織法全文修正案於112年5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定於同年9月26日施行,依據該法第5條規定,能源署除負責能源相關業務之執行與管理外,增加能源政策之規劃事項。另據該署說明,原規劃承接之核後端業務改由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司(以下簡稱國營司)辦理。爰此,該署編制員額由140人擴增至235人,112年度預算員額原為138人,組改升格後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惟因配合核後端業務改由國營司負責,移撥職員、聘用人員各1名至國營司。

據該署說明,組織改制升格後之預算員額業經行政院112年9月13日核定,並自同年9月26日生效。爰該署組改後職員及聘用人員預算員額分別為職員159人及聘用38人(詳表1)。

表1 能源署組織改制前後員額編制對照表 單位:人

項目

改制前

改制後

差異

備註說明

職員

編制員額

140

235

+95

組改後核後端業務改由經濟部國營司負責,配合移撥職員、聘用人員各1名至國營司。

預算員額

138

159

+21

聘用人員

39

38

-1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二)因應組織改制相關經費分由112及113年度公務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支應,允宜秉節約原則,核實撙節相關費用

據能源署提供資料,為因應組織改制相關費用包含:組改後新增預算員額(職員)22人、增加24個主管職位,其112年9月26日起至112年底以及113年度所需人事費、水電通訊、租用辦公室租金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印刷裝訂、擴充電話系統等支出,合計2,765萬7千元,分別由公務預算及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12及113年度預算陸續支應(詳表2)。

揆諸該署113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組改作業所需經費2,349萬2千元,其中以人事費1,576萬3千元為最鉅,其次依序為租用辦公室租金273萬3千元、增租辦公空間所需電源接線費、網路及電話線施工等152萬5千元、個人電腦主機等132萬元,以及物品、一般事務費及保險費等。允宜審酌業務調整情形斟酌新增員額進用時程,並確實依「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辦公空間及面積規劃原則」規定及秉撙節原則,精簡租金支出與相關費用。

綜上,能源署113年度預算案編列因應組織改制所需之相關費用2,349萬2千元(另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80萬元),允宜確實依行政院相關規定並秉撙節原則,核實精簡各項開支。

表2 能源署112及113年度因應組改作業相關費用列支科目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別

工作計畫

112年度

113年度

單位預算

一般行政-人事費

1,447

15,763

一般行政-業務費

643

6,309

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

-

100

一般行政-資訊管理-業務費

-

1,320

小 計

2,090

23,492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

650

800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說明)

625

-

小 計

1,275

800

合 計

3,365

24,292

說 明:擴充電話系統所需經費62萬5,295元經行政院112年8月8日院授經計字第11200669670號函同意先行辦理,並於113年度補辦預算。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預算中心整理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