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署配合國家未來發展,及因應全球淨零排放趨勢與我國2050淨零目標,113年度重要施政計畫規劃「確保穩定供電」、「加速發展再生能源」、「能源轉型政策」及「強化節能」等4項工作計畫,編列歲出預算57億9,762萬3千元(含能源科技計畫1億9,147萬元、一般行政2億6,069萬4千元、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4,334萬8千元、非營業特種基金53億元、一般建築及設備186萬1千元、第一預備金25萬元)。經查:
(一)截至112年7月再生能源設置容量距114年目標仍有相當差距,113年度允宜規劃具體量化目標,並加強辦理
能源署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考量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潛力,訂定114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29GW之政策目標,其中以太陽光電20GW、離岸風電5.6GW為推動重點,並輔以地熱、生質能、小水力發電等其他再生能源共同推動。
按能源署歷年施政計畫皆規劃「加速再生能源發展」之具體量化目標,其中111及112年度施政計畫規劃再生能源累積容量目標分別為:111年度:太陽光電(含屋頂型及地面型,以下同)11.25GW、風力發電(含陸域及離岸,以下同)3.075GW。112年度:太陽光電14GW、風力發電3.636GW。惟111年底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累積裝置容量皆未達目標(詳表1),另112年7月底累計全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16.304GW,與政策目標(114年再生能源29GW)尚差距12.696GW(差幅達43.78%),亟需加強控管執行。
另能源署113年度預算案雖持續將「確保穩定供電、加速發展再生能源、能源轉型政策、強化節能」等工作計畫列為重點施政目標,惟皆未見具體量化目標。鑑於再生能源發展進度持續落後階段目標,穩定供電及能源轉型等推動時程皆具迫切性,允宜妥慎擬定具體量化之年度階段目標,俾發揮督促作用並利後續追蹤管考。
表1 111及112年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裝置目標及執行結果
單位:GW
項目
111年底累積裝置容量(GW)
112年底累積裝置容量(GW)
目標
實 績
達成率
目標
截至7月底實績
達成率
太陽光電
11.25
9.72
86.40%
14
11.226
80.19%
風力發電
3.075
1.581
(陸域0.836、離岸0.745)
51.41%
3.636
2.252
(陸域0.885、離岸1.367)
61.94%
合 計
14.325
11.301
78.89%
17.636
13.478
76.42%
資料來源:表列目標容量資料,參能源署111及112年度預算書;裝置容量實績資料,參能源署公開資訊網/再生能源裝置(設)容量統計表。
(二)區塊開發第一期獲選分配容量開發商,部分未參與後續行政契約簽訂事宜,允宜探究原因並研謀因應方案
我國離岸風電發展採「示範風場、潛力場址、區塊開發」3階段推動策略,各階段規劃開發總裝置容量依序為0.2372GW、5.5GW、15GW。其中示範風場計畫業於109年全部完成併網發電,潛力場址計畫規劃於114年前可陸續完工商轉,「區塊開發」階段業於112年8月底完成第一期(以下簡稱3-1期)招商作業。
依能源署規劃,「區塊開發」自115至124年每年釋出1.5GW,合計總裝置容量15GW。據該署說明,業於111年12月14日完成3-1期選商作業,共計受理11案(6組開發商)參與選商作業,該署續於同年12月30日公告3-1期容量分配結果,計有7座風場(6組開發商)共獲配3.0GW,預計分別於115至116年陸續完工併聯。
惟據該署112年8月31日公告資訊,截至112年8月30日(送件截止日)止,共5家業者(5個風場)向經濟部申請簽約,顯示部分獲配容量之開發商未參與後續行政契約簽訂事宜。能源署允宜盤點簽約容量與原訂目標之差距,評估其對整體及階段供電目標之影響,探究影響廠商參與意願之原因,並研謀因應配套及改善對策。
(三)與部分開發廠商約定商轉時程較潛力場址階段目標落後,允宜預為籌謀替補電力,以確保供電裕度
另據審計部指出略以:「潛力場址階段於107年4月及6月完成遴選3,836MW及競價1,664MW,114年規劃連同示範風場總計可完成商轉容量為5,738MW,惟據能源署與離岸風電開發業者所簽訂契約,預估至114年度累計商轉容量為3,953MW,與規劃114年併網容量5,738MW(示範階段238MW+潛力場址階段5,500MW)相差1,784MW,顯無法如期達成離岸風電發電目標,又海能等5個風場開發商均未依契約規定期程取得電業執照並商轉,工程進度嚴重落後…」。
綜上,截至目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與規劃目標尚有差距,113年度施政計畫允宜擬定具體量化目標,俾利加強督促辦理及後續追蹤考核。另該署與部分開發廠商約定商轉時程較潛力場址階段目標落後,且廠商參與區塊開發之意願未如預期,允宜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及因應對策,俾落實再生能源發展與穩定供電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