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建設基金113年度新增編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第1年經費3億105萬6千元,計畫總經費19億3,457萬元,自113年度起分4年辦理。經查:
(一)「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內容簡述
據航港局說明,「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經行政院於112年6月核定,係配合推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並延續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航安服務基礎,提升智慧航安相關系統服務功能,強化系統可用度,以利航安管理工作與時俱進,保障我國海域航行安全。該計畫主要辦理公私協作強化風場航道航安管理等5項目,其中建立航安管理備援系統、航安新興科技應用與發展管理等2項為新興項目,其餘均為延續前期計畫之辦理項目(詳表1)。
表1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及其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項目經費對照及關聯性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分年經費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前期計畫)
二計畫關聯性
113年度
114-116年度
合計
一、公私協作強化風場航道航安管理
73,929
463,919
537,848
696,743
配合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擴充建置離岸風場航道VTS中心並維運。
二、精進全國海事預警及應變服務
136,597
806,805
943,402
773,672
接軌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公約涉航安規範,踐行國際公約履行國家海上航行安全責任。
三、建立航安管理備援系統
16,330
40,590
56,920
-
完善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及離岸風場航道VTS等航安管理備援系統,確保海上航行安全監控服務不中斷。
四、應用科技促進助航設施升級轉型
65,000
300,300
365,300
401,919
改造燈塔園區以人為本觀光遊憩環境,提供更安全、更有品質之航安服務。
五、航安新興科技應用與發展管理
9,200
21,900
31,100
-
因應新興智慧化科技發展,評估將新興技術導入航安應用可行性,促使監控更自動化、預警更智慧化,健全航行安全管理制度。
合計
301,056
1,633,514
1,934,570
1,872,334
說 明:1.本表項目係依「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之項目,前期計畫係配合重分類。
2.前期計畫係依第2次修正計畫之經費。
資料來源:航港局。
(二)前期計畫修正及預算執行情形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於108年12月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8億7,741萬8千元,期程自109至112年度;109年1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1次修正計畫,調整各年度經費分配,惟總經費及總期程不變;嗣因COVID-19疫情致缺工、人力成本及原物料價格波動,該計畫項下「彰化風場航道交通管理服務中心暨中航辦公大樓新建工程」(簡稱VTS中心大樓)及臺中大肚山、雲林2座雷達站鐵塔新建之營造成本上漲,另「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及維運」項下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維護第2期開發建置項目之維護費用於112年度仍於保固期間,應予減列,於112年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2次修正計畫,計畫期程展延至113年,總經費下修為18億7,233萬4千元。
截至112年8月底,「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累計執行數為12億933萬3千元,占累計分配數94.43%,112年度預計保留3億105萬6千元於113年度支應VTS中心大樓(詳表2)。
表2 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截至112年度累計預算數
截至112年8月
113年度預計支用數
累計分配數
累計執行數
累計預算
執行率
一、助導航設施升級
124,686
107,458
111,224
103.50%
17,500
二、航安基礎設施構建
1,042,714
591,344
501,296
84.77%
125,429
三、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及維運
298,657
271,905
266,462
98.00%
73,130
四、基隆海岸電臺及臺北任務管制中心
411,361
309,996
330,351
106.57%
84,997
合計
1,877,418
1,280,703
1,209,333
94.43%
301,056
說 明:該計畫112年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2次修正,計畫期程由112年展延至113年,總經費略為下修,爰截至112年度累計預算數已超過修正後總經費,113年度預計支用數以保留數支應。
資料來源:航港局;本中心整理。
(三)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
據審計部111年度出具之審核意見略以,「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包括彰化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VTS)系統建置等,雖彰化風場航道VTS中心配合該航道實施期程已於110年10月正式啟用,並完成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可提供監控及無線電通訊服務,惟原擬建置用以輔助AIS擷取目標船舶資訊,擴大追蹤航道海域環境狀況之雷達系統,設備採購受COVID-19疫情影響、用地選址與相關經管機關協調未果等因素,未能配合該航道實施及VTS中心啟用期程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而航港局預計於112年底前完成雷達站之建置,未完成建置前,將以AIS及無線電設備即時監控航道船舶動態,並已明訂航道海事案件及異常情況之通報標準作業程序、值機人員每月緊急應變演練等,以強化船舶航行安全。
綜上,交通部(航港局)為配合推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並延續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航安服務基礎,提升智慧航安相關系統服務功能,113年度新增編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惟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受COVID-19疫情影響、用地選址與相關經管機關協調未果等因素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致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允宜儘速辦理,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