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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建設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新增辦理「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惟前期計畫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允宜儘速辦理,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航港建設基金11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新增辦理「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惟前期計畫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允宜儘速辦理,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航港建設基金113年度新增編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第1年經費3億105萬6千元,計畫總經費19億3,457萬元,自113年度起分4年辦理。經查:

(一)「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內容簡述

據航港局說明,「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經行政院於112年6月核定,係配合推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並延續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航安服務基礎,提升智慧航安相關系統服務功能,強化系統可用度,以利航安管理工作與時俱進,保障我國海域航行安全。該計畫主要辦理公私協作強化風場航道航安管理等5項目,其中建立航安管理備援系統、航安新興科技應用與發展管理等2項為新興項目,其餘均為延續前期計畫之辦理項目(詳表1)。

表1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及其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項目經費對照及關聯性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分年經費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前期計畫)

二計畫關聯性

113年度

114-116年度

合計

一、公私協作強化風場航道航安管理

73,929

463,919

537,848

696,743

配合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擴充建置離岸風場航道VTS中心並維運。

二、精進全國海事預警及應變服務

136,597

806,805

943,402

773,672

接軌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公約涉航安規範,踐行國際公約履行國家海上航行安全責任。

三、建立航安管理備援系統

16,330

40,590

56,920

-

完善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及離岸風場航道VTS等航安管理備援系統,確保海上航行安全監控服務不中斷。

四、應用科技促進助航設施升級轉型

65,000

300,300

365,300

401,919

改造燈塔園區以人為本觀光遊憩環境,提供更安全、更有品質之航安服務。

五、航安新興科技應用與發展管理

9,200

21,900

31,100

-

因應新興智慧化科技發展,評估將新興技術導入航安應用可行性,促使監控更自動化、預警更智慧化,健全航行安全管理制度。

合計

301,056

1,633,514

1,934,570

1,872,334

說  明:1.本表項目係依「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之項目,前期計畫係配合重分類。

2.前期計畫係依第2次修正計畫之經費。

資料來源:航港局。

(二)前期計畫修正及預算執行情形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於108年12月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8億7,741萬8千元,期程自109至112年度;109年1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1次修正計畫,調整各年度經費分配,惟總經費及總期程不變;嗣因COVID-19疫情致缺工、人力成本及原物料價格波動,該計畫項下「彰化風場航道交通管理服務中心暨中航辦公大樓新建工程」(簡稱VTS中心大樓)及臺中大肚山、雲林2座雷達站鐵塔新建之營造成本上漲,另「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及維運」項下智慧航安資訊平臺系統維護第2期開發建置項目之維護費用於112年度仍於保固期間,應予減列,於112年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2次修正計畫,計畫期程展延至113年,總經費下修為18億7,233萬4千元。

截至112年8月底,「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累計執行數為12億933萬3千元,占累計分配數94.43%,112年度預計保留3億105萬6千元於113年度支應VTS中心大樓(詳表2)。

表2 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截至112年度累計預算數

截至112年8月

113年度預計支用數

累計分配數

累計執行數

累計預算

執行率

一、助導航設施升級

124,686

107,458

111,224

103.50%

17,500

二、航安基礎設施構建

1,042,714

591,344

501,296

84.77%

125,429

三、海事中心相關基礎設施構建及維運

298,657

271,905

266,462

98.00%

73,130

四、基隆海岸電臺及臺北任務管制中心

411,361

309,996

330,351

106.57%

84,997

合計

1,877,418

1,280,703

1,209,333

94.43%

301,056

說  明:該計畫112年1月經行政院同意第2次修正,計畫期程由112年展延至113年,總經費略為下修,爰截至112年度累計預算數已超過修正後總經費,113年度預計支用數以保留數支應。

資料來源:航港局;本中心整理。

(三)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

據審計部111年度出具之審核意見略以,「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包括彰化風場航道船舶交通服務(VTS)系統建置等,雖彰化風場航道VTS中心配合該航道實施期程已於110年10月正式啟用,並完成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可提供監控及無線電通訊服務,惟原擬建置用以輔助AIS擷取目標船舶資訊,擴大追蹤航道海域環境狀況之雷達系統,設備採購受COVID-19疫情影響、用地選址與相關經管機關協調未果等因素,未能配合該航道實施及VTS中心啟用期程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而航港局預計於112年底前完成雷達站之建置,未完成建置前,將以AIS及無線電設備即時監控航道船舶動態,並已明訂航道海事案件及異常情況之通報標準作業程序、值機人員每月緊急應變演練等,以強化船舶航行安全。

綜上,交通部(航港局)為配合推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政策,擴大風場航道監控範圍,並延續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之航安服務基礎,提升智慧航安相關系統服務功能,113年度新增編列「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116年)」。惟前期計畫「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受COVID-19疫情影響、用地選址與相關經管機關協調未果等因素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致部分雷達站尚未完成建置,影響船舶監控功能,允宜儘速辦理,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