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及「業務費用」項下分別編列捐助國內團體3億8,400萬元及推展費1,600萬元,以推動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撥入基金執行之穩定旅宿服務量能措施,俾補充人力缺口並充實接待觀光客之服務量能。經查:
(一)觀光署允宜持續掌握觀光產業缺工情形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111年度國內各產業平均職缺率2.73%,而住宿及餐旅業高達4.10%,缺工情形嚴峻;復依觀光署調查及推估,2021年觀光產業中之旅宿業人才缺口最嚴重(1萬1,542人),其中以房務人員職務需求最大(3,841人),並推估2023至2025年間,旅宿業每年均將面臨人才供給不足狀況。
關於缺工之相關數據,除上述每2年進行1次之觀光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外,觀光署於111年5月及11月彙蒐觀光旅館及旅館業各類職務之職缺數分別為4,504人及2,579人,職缺率分別為5.93%及3.39%,並於112年3月彙蒐房務及清潔人員之職缺數660人,職缺率2.12%(詳表1)。據觀光署表示,由於觀光產業缺工人數非屬常規調查之統計數據,該署彙蒐上述職缺需求目的,係為協助業者舒緩缺工問題,爰直接透過所轄觀光旅館業者提報,或間接透過旅館公協會向會員業者蒐集之職缺資料,且部分業者未配合參加專案媒合,係透過其他方式(如民間人力銀行、人力派遣合作等)補充人力缺口,故專案媒合所蒐集之職缺需求數尚無法代表整體旅宿業及各工作類型人員之實際缺工情形;另觀光署雖於112年8月底表示,透過調查得知整體旅宿業及房務清潔人員缺工人數分別約8,000人及5,500人,惟係於112年3至4月間為推動穩定旅宿服務量能措施時估算,且仍非常規調查之統計數據。為利即時檢視各項缺工協助方案之推動成效,觀光署允宜持續掌握觀光相關產業及各職缺部門之最新缺工數據,俾回饋作為政策調整之依據。
表1觀光旅館及旅館業缺工情形表 單位:人數;%
年月
職缺分布
職缺數A
受僱員工人數B
職缺率
[A÷(A+B)]
111.5
客房部、餐飲部、管理部及其他部門
4,504
71,511
5.93
111.11
客房部、餐飲部、管理部及其他部門
2,579
73,552
3.39
112.3
客房部
660
30,479
2.12
說 明:表內數據並未包含全部業者,且部分資料係間接透過旅館公協會向會員業者蒐集之職缺資料,故表內職缺需求數尚無法代表整體旅宿業及各工作類型人員之實際缺工情形。
資料來源:依觀光署提供資料整理。
(二)允宜精進各項媒合機制,與業者針對薪資及職缺要求等問題充分溝通,俾利有效解決觀光缺工問題
為協助旅宿業者舒緩缺工問題,觀光署自111年5月起至112年5月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合作辦理三階段專案媒合措施,職缺需求及媒合結果整理如表2。上開媒合措施實施結果發現,媒合就業困難原因包括:業者所開立職缺薪資偏低、業者遲未通知求職者面試結果,以及部分業者對職缺條件要求過高等問題。基此,觀光署允宜與業者針對薪資及職缺要求等問題充分溝通,俾改善缺工問題。
表2 對旅宿業者三階段之專案媒合情形表
階段別
媒合情形
第一階段(111年5-11月)
觀光署彙蒐425家3,915個職缺(詳說明),實際需求692個職缺,勞動部推介2,090人(推介率302%),達職缺數3倍供業者選任,已於11月2日全數媒合補實人力需求。
第2階段(111年11月-112年1月)
因應前一階段職缺起薪偏低問題,故以業者提供之職缺薪資北部(北北基桃)達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不低於2.8萬元為原則,始納入專案媒合服務對象。觀光署彙蒐106家2,579個職缺,符合者計有54家1,063個職缺(占41.22%),勞動部推介3,062人(推介率288%),協助僱用292人。
第3階段(112年1月-5月5日)
聚焦於旅宿業之房務員及清潔人員職缺,並請業者應提供合理薪資、加快面試及錄用等招募程序。截至5月5日,觀光署提供88家660個職缺,符合者計58家320個職缺(占48.50%),勞動部推介817人(推介率255%),協助僱用84人。
說 明:上表111年5月「觀光署彙蒐3,915個職缺」係勞動部提供,與表1觀光署彙蒐之業者提報需求人數4,504人不同,詢據勞動部表示,係因第一階段填報作業時,部分缺工資料係以文字區間方式提供,爰部分數據未能加總所致。
資料來源:1.勞動部提供。
2.勞動力發展署111年10月10日新聞稿:「勞動部持續專案協助旅宿業缺工 期盼業者優化勞動條件吸引國人就業」。
(三)穩定旅宿服務量能措施允宜持續追蹤執行成效,俾充實旅宿業接待國際旅客之人力
為紓緩旅宿業房務及清潔人力缺乏問題,行政院推動「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之穩定旅宿服務量能措施(詳表3),目的係為提升國際旅客來臺量,並延長在臺停留時間。該方案針對旅宿業者提供新聘房務及清潔人員之誘因,且為確保上開房務清潔人員薪資達一定標準並排除短期進用之情況,另訂有「交通部觀光局補助旅宿業穩定接待國際旅客服務量能實施要點」俾供遵循。基於該措施於112年4月甫實施,且業者聘僱新進人員滿6個月方得申請補助,觀光署允宜持續關注旅宿業者房務及清潔服務人員之人力缺口,確保疫後國際觀光客接待能量之穩定性,以提升國際旅客來臺量並延長在臺停留時間,俾增進觀光收入並帶動觀光產業復甦。
表3 「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之穩定旅宿服務量能措施
辦理期程
112年4月至113年3月
經 費
1.觀光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於「勞務成本」及「業務費用」項下分別編列捐助國內團體3億8,400萬元及推展費1,600萬元,合計4億元。
2.總經費10億元(112年度6億元、113年度4億元)。
預計補助人數
1.6萬人
補助對象
營業中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民宿。
補助標準
以北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每月薪資3萬3,000元(含)以上、其他地區每月薪資3萬1,000元(含)以上,且任滿6個月以上之新進房務、清潔人員數計算補助金發給業者,以每位每月5,000元計算,最長1年。每月薪資包括底薪、加班費、績效獎金、生產效率獎金及全勤獎金等。
資料來源:依觀光署提供資料整理。
綜上,針對觀光產業缺工問題,允宜持續掌握觀光產業缺工情形,並與業者溝通協調改善薪資等工作條件問題,俾統整產業職缺需求,精進各項媒合機制,以完備協助機制;另宜持續關注旅宿業者房務及清潔服務人員之進用情形,俾穩定旅宿業接待國際旅客之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