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發展基金113年度預算案辦理星級旅館宣傳案700萬元及委託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相關經費1,350萬元,合計編列2,050萬元,以推動星級旅館評鑑制度,經查:
(一)為輔導旅館提升服務品質以促進旅宿業發展,而辦理星級旅館評鑑
為營造旅館產業品牌化,觀光署於「Tourism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110-114年)」之「促進旅宿業發展計畫」項下推動星級旅館評鑑,輔導國內觀光旅館及旅館提升旅館服務品質與國際化程度,藉由客觀公正之評鑑制度,促使業者自我提升,找出市場定位,塑造旅館產業優質形象,促進旅館產業發展榮景。
(二)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及占總家數比率逐年降低
據觀光署統計,截至112年7月底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之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分別為40家及189家,合計229家,揆諸104至112年7月有效家數,自606家逐年減少,且有效星級旅館家數占旅館總數比率亦較以前年度減少,自104年19.37%,逐年降低為112年7月之6.66%(詳表1)。據該署表示,星級旅館評鑑係為鼓勵性質,非立法強制作為,為業者自由報名參加,易受大環境景氣影響業者評鑑之意願;自109年疫情爆發以來,旅館產業以緊縮人力和營運成本因應,又國境逐漸解封後,旅館面臨運營成本增加及缺工問題,影響旅館產業甚巨,故參與評鑑家數減少。惟星級旅館評鑑制度係促使業者自我提升之契機,對於國內觀光旅館及旅館國際化程度頗具重要性,值此疫後全力衝刺觀光發展並增加國際競爭力之際,允宜賡續鼓勵業者參與評鑑機制,俾提升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增進我國觀光旅館及旅館業之國際知名度。
綜上,觀光署為協助旅館業者區隔自身市場定位,並提升服務品質,提供旅客選擇住宿之標準與品質保證,惟星級旅館有效家數及其占旅館業總數比率逐漸下降。是以,為營造旅館產業品牌化,建構友善住宿環境,並提升旅館競爭力,允宜加強輔導與評鑑,以落實提升旅館業整體服務品質及國際化程度之目標。
表1 星級旅館評鑑執行概況 單位:家;%
年 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觀光旅館: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
77
71
72
72
73
71
61
56
40
總家數
118
119
126
128
127
123
121
117
117
一般旅館: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
529
442
418
381
373
364
342
319
189
總家數
3,010
3,149
3,277
3,351
3,376
3,393
3,364
3,327
3,319
觀光旅館+一般旅館:
星級旅館有效家數(A)
606
513
490
453
446
435
403
375
229
總家數(B)
3,128
3,268
3,403
3,479
3,503
3,516
3,485
3,444
3,436
(A)÷(B)
19.37
15.70
14.40
13.02
12.73
12.37
11.56
10.89
6.66
說 明:表內均為實際數;112年係截至7月底止實際值。
資料來源:觀光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