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五、113年度預計淨損數雖較112年度減少,惟營運目標偏屬保守,允宜以疫情發生前之營運值為目標,俾發揮目標激勵作用,並提升營運績效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營業收支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可容

桃機公司預計113年度淨損22億8,981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淨損54億8,422萬4千元,減少31億9,441萬3千元,減幅達58.25%(詳表1),惟該公司113年度預計機場旅客服務人次與航空器服務架次,皆尚低於COVID-19疫情發生前108年度之水準(詳表2),謹說明如下:

表1 108至113年度桃機公司淨利(損)一覽表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08年度

決算審定數

109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0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1年度

決算審定數

112年度

預算數

113年度

預算案數

淨利(損)

8,078,174

-1,908,266

-3,162,133

-2,311,281

-5,484,224

-2,289,811

資料來源:桃機公司108至113年度預決算書;本中心製表。

(一)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經營方式,力求有盈無虧

1.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依照企業方式經營,以事業養事業,以事業發展事業,並力求有盈無虧,增加國庫收入。…。」

2.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營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積極研究發展及落實責任中心制度,改進產銷及管理技術,提高產品及服務品質,以提升經營績效,除負有政策任務者外,應以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

揆諸上開規定意旨,國營事業縱使因肩負社會責任致盈餘降低或虧損者,仍應以追求盈餘成長或虧損改善為營運目標。

(二)113年度雖預計營運虧損已較112年度改善,惟營運目標仍偏屬保守,允宜審酌市場實況,研擬妥適目標,俾發揮激勵作用並增進營運績效

桃機公司預計113年度機場旅客人次3,120萬人次、航空器服務架次16萬8千架次,編列服務收入102億2,276萬元,雖較112年度服務收入預算數67億6,321萬1千元,增加34億5,954萬9千元(增幅51.15%),惟低於COVID-19疫情發生前108年度之機場旅客服務4,868萬9,372人次、航空器服務26萬5,625架次及服務收入123億7,224萬5千元,109至111年間受COVID-19疫情影響,各國紛紛封閉國門,至機場旅客及航空器服務數量驟降,然112年初各國陸續解封,國人出國旅遊出現報復性復甦之勢,112年1至8月機場旅客人次2,188萬人次、航空器服務架次12萬6千架次,113年度預計營運目標恐偏屬保守(詳表2)。

表2 近年桃園機場主要營運項目及服務費收入概況表

單位:人次;架次;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旅客服務

48,689,372

7,438,325

909,012

5,342,448

9,951,000

31,200,000

航空器服務

265,625

118,449

106,893

112,496

146,094

168,000

服務費收入

12,372,245

5,254,626

4,569,140

5,106,950

6,763,211

10,222,760

說 明:本表108至111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2為預算數及113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桃機公司110至113年度預、決算書;本中心製表。

綜上,桃機公司113年度預計淨損數雖較112年度減少,惟營運目標偏屬保守,允宜以COVID-19疫情發生前之營運值為目標,俾發揮目標激勵作用,並提升營運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