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下稱賦稅署)自107年度起主要辦理之所得稅優化方案,除上題所列之房地合一2.0稅制外,主要為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詳表1),以及配套辧理之相關同年6月29日修正發布之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案。經查:
(一)109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占各類所得金額比率均達71%
稅捐係我國最主要公共收入,徵稅則宜符量能課稅及賦稅公平,109及110年度薪資所得占各類所得總額比率各為71.246%及71.251%,按賦稅署說明,綜合所得稅薪資所得占各類所得金額比例雖達71%,惟以全部薪資所得分析,其中部分薪資所得毋需繳納所得稅,且計有約70%薪資所得適用稅率12%以下,其餘薪資所得者因同時取得其他各類所得,致適用較高稅率,爰薪資所得雖占各類所得之大宗,惟適用稅率多在12%以下,租稅負擔尚屬合理等。
(二)110年度有效稅率較105年度增加較多者為所得淨額117(121)萬元至500萬元間3個級距,而最高所得淨額之2個級距有效稅率則呈減少
依賦稅署提供資料,以綜合所得淨額區分為8個級距。105及110年度第1個至第8個級距者有效稅率各為0.00%逐級距增至35.53%、0.00%逐級距增至30.65%(詳表2),110年度各級距有效稅率相較105年度各增加0.00個百分點、0.18個百分點、0.34個百分點、0.68個百分點、0.76個百分點、0.47個百分點、減少0.06個百分點及減少4.88個百分點,顯示即使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110年度有效稅率較105年度增加較多者概約所得淨額117(121)萬元至500萬元間之3個級距,而最高所得淨額之2個級距有效稅率則呈減少,爰仍宜賡續精進檢討修正,俾增賦稅公平。
(三)110年度仍有高所得者之所得級距為零狀況且較109年度呈增加,允宜精進檢討
依賦稅署提供資料(詳表3),綜合所得超過200萬元者惟所得級距為零戶數,自100年度48戶概增至106年度221戶,107年度則鉅增為931戶,經該署加強核查後108及109年度則各減為260戶及217戶,惟110年度則再增為260戶;據該署等說明,多係因該申報戶列舉高額捐贈及醫藥費等所致,惟仍宜精進檢討,俾符公平原則。
綜上,賦稅署為減輕育兒、薪資所得及中低所得家庭稅負等4個方向及目標辧理所得稅優化方案並業於107年6月29日修正發布,惟迄110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占各類所得金額比例仍達71.251%,且110年度有效稅率較105年度增加較多者為所得淨額117萬元至500萬元間3個級距,而最高所得淨額之2個級距有效稅率則呈減少;另110年度仍有高所得者之所得級距為零狀況且較109年度呈增加,允宜精進檢討相關稅制,俾符量能課稅及公平原則。
表1 107年1月1日起辦理所得稅優化方案主要內容表
修正時點
修正重點
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
一、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部分
(一)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度:自107年1月1日起,標準扣除額由新臺幣(下同)9萬元提高為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每人12萬元。
(二)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之級距規定,自107年1月1日起,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調降為40%。
(三)訂定個人居住者(內資股東)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自107年1月1日起,個人居住者股利所得計稅方式就下列2種方式擇一擇優適用: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不得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部分
(一)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自107年1月1日起,刪除營利事業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相關記載、計算、分配與罰則。
(二)合理調整營所稅稅率結構:
1.自107年度起,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但課稅所得額在5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分3年逐年調高1%,即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及以後年度按20%稅率課稅。
2.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
3.自107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所得免徵營所稅,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
資料來源:賦稅署。
表2 105年度及110年度我國綜合所得總額各級距申報統計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級距
(萬元)
105
110
年度
級距
(萬元)
納稅單位
(戶)
占比
平均所得總額
有效
稅率
納稅單位
(戶)
占比
平均所得總額
有效
稅率
1.NET=0
2,236,017
35.90%
363
0.00%
3,050,462
47.35%
497
0.00%
1.NET=0
2.0-52
2,685,550
43.12%
725
1.38%
2,233,347
34.67%
887
1.56%
2.0-54
3.52-117
801,324
12.87%
1,479
3.38%
664,008
10.31%
1,713
3.72%
3.54-121
4.117-235
350,466
5.63%
2,462
6.14%
313,843
4.87%
2,789
6.82%
4.121-242
5.235-440
109,546
1.76%
4,071
10.99%
125,113
1.94%
4,640
11.75%
5.242-453
6.440-500
10,396
0.17%
5,752
15.08%
10,963
0.17%
6,455
15.55%
6.453-500
7.500-1000
25,652
0.41%
7,797
19.57%
35,587
0.55%
8,833
19.51%
7.500-1000
8.1000以上
9,622
0.15%
31,346
35.53%
8,643
0.13%
28,371
30.65%
8.1000以上
合計
6,228,573
100.00%
933
5.58%
6,441,966
100.00%
1,043
5.67%
合計
說 明:年度平均所得總額=年度所得總額/納稅單位;所得總額包含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另年度有效稅率為當年度應納稅額/綜合所得總額。
資料來源:賦稅署(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專冊)。
表3 100至110年度綜合所得超過200萬元-所得級距為零戶數表
單位:戶
綜所 級距年度
200-300萬元(含)
300-400萬元(含)
400-500萬元(含)
500-700萬元(含)
700-1,000萬元(含)
1,000-2,000萬元(含)
2,000萬元以上
合計
100年度
36
4
3
3
1
1
0
48
101年度
55
13
4
4
3
1
1
81
102年度
52
11
1
0
0
3
0
67
103年度
92
13
7
3
1
1
0
117
104年度
155
20
6
7
3
2
2
195
105年度
147
24
6
5
4
2
1
189
106年度
187
19
7
3
3
1
1
221
107年度
876
37
5
7
5
0
1
931
108年度
232
18
4
1
1
2
2
260
109年度
177
24
8
2
2
2
2
217
110年度
218
23
6
5
4
2
2
260
資料來源:賦稅署(100年度至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專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