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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特別預算113至115年度預計舉借債務數合計逾3,500億元,允宜持續遵守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並妥適配置財政資源,以應未來之需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近年我國為提升國防能力、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及災後振興經濟等之需,通過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等特別預算。經查:

(一)108年度起陸續執行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前瞻基礎建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等特別預算

1.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國防部依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等規定,編列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109-115年),歲出金額2,472億2,883萬元(詳表1)。

2.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國防部依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等規定,編列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111-115年),歲出金額2,369億5,999萬7千元。

3.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行政院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等規定,編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至第4期特別預算(108-113年),歲出金額合計6,626億1,707萬2千元。

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為因應新冠肺炎病毒疫情迅速蔓延所引起對於國內經濟、社會之重大衝擊,行政院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規定,編列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暨其第1次至第4次追加預算(109-112年),歲出金額合計8,393億3,900萬元。

5.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行政院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等規定,編列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112-114年),歲出金額合計3,798億8,000萬元。

表1 108年度起執行之中央政府特別預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特別預算

執行年度

歲出

債務之舉借

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調節因應數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

109-115

247,228,830

232,228,830

15,000,000

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

111-115

236,959,997

236,959,997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

108-109

222,954,054

222,954,054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

110-111

229,830,463

229,830,463

-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

112-113

209,832,555

209,832,555

-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詳說明)

109-112

839,339,000

809,339,000

30,000,000

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112-114

379,880,000

199,880,000

180,000,000

合  計

2,366,024,899

2,141,024,899

225,000,000

說  明:該特別預算數含1-4次追加。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資料。

(二)中央政府113年度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數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為30.2%,距公債法上限40.6%,尚有10.4個百分點

據國庫署說明,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以下簡稱債務比率)由105年底之33.0%,下降至108年底之29.6%;109至111年度因全球肺炎疫情,我國為因應國內外環境變動與挑戰,編列特別預算協助防疫、紓困及振興經濟發展,致109及110年度債務比率略為上升,惟迄111年底止已降至29.3%。截至112年9月底止長期債務實際數為5兆8,338億元,債務比率實際數為27.2%。113年度以預算案數估計債務比率為30.2%,距債務上限40.6%,尚有10.4個百分點。

(三)中央政府113至115年度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逾3,500億元

行政院112年8月10日表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因111年度總決算之累計歲計賸餘足以支應,原規劃舉借債務預算數計1,998.8億元將不舉借。另彙整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資料(詳表2),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等特別預算113至115年度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逾3,500億元。是以,允宜持續遵守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妥適配置財政資源,蓄積財政能量,以應未來之需。

表2 中央政府113至115年度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3

114

115

合計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

45,248,640

42,959,499

39,844,861

128,053,000

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

48,963,346

47,439,984

29,321,376

125,724,706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

105,545,399

--

--

105,545,399

合計

199,757,385

90,399,483

69,166,237

359,323,105

說 明:表中數據均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行政院主計總處官網。

綜上,預計截至113年度止,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數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為30.2%,雖距法定上限40.6%尚有10.4個百分點,惟113至115年度特別預算舉借債務預算數,合計逾3,500億元,允宜持續遵守公共債務法及財政紀律法等規定,妥適配置財政資源,蓄積財政能量,以應未來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