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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113年度編列辦理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所需經費,惟部分經費容有酌減空間,允宜核實編列以符實需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3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財政部113年度預算案於「投資事業股權移轉」編列576萬3千元,主要係民營化基金裁撤後,辦理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再保)釋股作業所需之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行政院於110年度原則同意民營化基金裁撤計畫,該基金裁撤時點定為113年1月1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6月12日審查民營化基金108年度預算會議意見略以,該基金主要以公營事業民營化之釋股收入,支應民營化相關支出,因國營事業民營化不易,近年來支出高度仰賴國庫撥補,已喪失原定財源,長期累積巨額短絀未能改善,未能達成基金設置目的,建議財政部研議檢討裁撤該基金。國家發展委員會107年7月3日召開「研商非營業特種基金退場檢討相關事宜」會議決議略以:民營化基金同意退場,後續執行細節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財政部辦理。財政部於110年3月陳報行政院民營化基金裁撤計畫,經行政院110年5月原則同意,基金裁撤時點定為113年1月1日。

(二)113年度編列中央再保釋股相關費用計576萬3千元,部分經費容有酌減空間

1.鑑於民營化基金於113年1月1日裁撤,為繼續執行中央再保之釋股作業,財政部表示於112年3月20日估算時,係以當時民營化基金尚餘待釋股數5,859萬4,456股及111年度中央再保平均成交價24.49元,預估成交總額為14億3,497萬8千元,並估算113年度釋股作業費用計576萬3千元如下:

(1) 證券交易稅按成交總額課徵千分之三,計430萬5千元。

(2)承銷手續費(提供報告等相關費用)經簽准以按成交總額千分之一列計,計143萬5千元。

(3)辦理財政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評價委員會議,外聘委員9位,每位2,500元,預計召開1次會議,計2萬3千元。國庫署表示,未來如股價達釋股底價,將賡續執行釋股。

2.嗣民營化基金於112年7月及8月,分別釋股中央再保303萬股及50萬股,合計釋股353萬股,該部分之證券交易稅及承銷手續費(按相同基礎計算)分別為25萬9千元及8萬6千元,合計34萬5千元。鑑於該部分股數已於112年度完成釋股,相關證券交易稅及承銷手續費等無編列113年度預算之需要,容有酌減空間。

綜上,財政部預計自113年度賡續辦理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釋股作業,並編列576萬3千元支付證券交易稅及手續費等,惟部分股數已於112年7月及8月完成釋股,相關證券交易稅及承銷手續費等34萬5千元無編列113年度預算之需要,宜予酌減。